美国财政预算案视中共为“网络威胁”

【大纪元2014年0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韩婕编译)在美国财政预算案刚刚通过的2014年联邦预算中11,000亿美元,决定那些是可以删除,那些是不能删除的部分。其中,某些预算不能删除的主要原因为,一些预算若删除,将会助长中共或者中共军方刺探美国军情。

根据《大纪元时报》英文网报导,众议员沃尔夫( Frank Wolf)的新闻稿说:“该法案要求美国商务部和司法部、美国航天局、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和各部门获得的任何信息技术系统,包括拥有、指挥、或由中国企业资助的设备之前,评估网络间谍或破坏的风险。”

在财政预算案中,确认中共具“网络威胁。”同样的禁令也适用于,从其他国家获得信息系统,除非该机构的产品有经过“供应链风险审查”。

采购部门还需要与美国联邦调查局或其他经批准的联邦办公室合作,以确定是否有“网络间谍活动或与收购这种系统的破坏相关的任何风险……”

风险检测包括任何产品的生产、制造、或组装“确定不会为美国政府造成网络威胁”,其中包括“那些可能由中共拥有、指挥或补贴企业。”

这一关注有很好的理由,“中共和俄罗斯将美国当作他们的战略竞争对手,并且也是美国经济信息和技术的最积极收集者。”根据2013年2月的白宫报告“制止窃取美国商业机密”。

网路安全是一个复杂的游戏,供应链中的风险成为其中较近期的担忧。

白宫的报告指出,“美国国防系统组合外国制造的零部件日益受到关注……”

中共否认

中共对此不满,在该法律被签署的同一天,中共商务部发布的一份声明说,它将“对中国企业产生负面影响,也损害美国企业的利益。”

中共海外喉舌环球时报称,“美方应纠正其错误”。

当类似的规定被列入去年的财政预算时,反对此规定的11个组织发表一封公开信,包括软体联盟、美国贸易紧急委员会、美国商会等。

他们在公开信中表示,他们担心,“中共可能会借此打击报复美国的IT厂商,在中国制定类似的筛选IT系统采购政策。”信中要求网络安全政策以促进安全的同时,“还能在全球市场保持公司的创新和竞争潜力。”

在新的预算案中的禁令条款规定:禁止与中国合作,但是许多条款都不是新的。其中包括,对外资进入美国卫星技术,自1999年以来一直有限制,并且禁止销售到中国。

从去年的财政预算开始,还搭载了一项法律,禁止美国航空航天局和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与中国合作。也禁止使用政府的资金接待中国公民,除非他们能证明此人“不构成风险”窃取技术或数据,而该人也未犯“直接参与侵犯人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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