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派遣工保护法草案 与正职同工同酬

人气: 6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4年02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怀天台湾综合报导)台湾派遣问题严重,劳委会6日下午召开临时委员会议,审查通过〈派遣劳工保护法〉草案,企业、政府机关等使用派遣工人数将不得超过总雇用人数3%。

劳委会劳资关系处长王厚伟强调,劳委会主张正职劳工才是一家公司长期需求的人力,草案也考虑各行业对派遣劳工需求人数不同。

若违反派遣使用比率上限,可处新台币9万至45万元罚锾。若违反派遣事业登记、未均等对待或歧视等,可处30万至150万元罚锾,相关处罚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得按次连续处罚。

草案也规定派遣公司积欠工资时,要派公司应负工资给付补充责任;派遣劳工在要派公司发生职灾时,要派公司与派遣公司对职灾补偿有连带责任。派遣劳工在要派公司工作期间工资、使用设施设备及托儿措施等,应受均等对待权益保护。◇

(责任编辑:李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