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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降二审 台法部研议特侦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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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1日电)法务部长罗莹雪今天表示,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定位检讨,初步构想是由现行隶属三审的最高法院检察署,降为改隶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

她说,法务部召集审、检、辩、学研商,也调查所有地方法院检察署意见,目前初步方向是维持特侦组。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廖正井下午在立法院质询行政院长江宜桦表示,哪国有检察官组成的特侦组,且还是法定机关?

江宜桦答询说,“像我们这样入法的比较少”。

廖正井表示,美国1999年6月30日后就没有这样的法定机关,日本60几年来“特搜部”都不是法定机关;日本、美国都是任务编组。南韩去年4月裁撤法定特侦机构,只有台湾至今还有。

他说,特侦组是“特权”,原本是下属的人调到特侦组反而可指挥老长官,“乱七八糟”,应废特侦组。

江宜桦表示,还没成立法定特侦组前,有“黑金查缉行动中心”,较像任务编组,但在社会期待、朝野呼吁下成立特侦组。最近很多立委提议重新检讨特侦组定位、功能,法务部已在研议,希望努力维持机动、不受政治力干扰的打击犯罪单位,又有适度权力节制。

廖正井建议,希望新任最高检检察总长人选品德、操守好一点,不要滥权、酷吏,更重要是孚众望。

江宜桦说,检察总长人选提名属总统权限,就他所知,总统府已在作业,应可如期提送立法院。

法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4年,不得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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