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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会捍卫优良农地 不任意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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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0日报导】(中央社2014年4月20日台北电)媒体报导“修法灭农地,环团怒轰”,农委会今天郑重澄清说,农地具有不可回复性,原则均应保留下来,不宜任意释出。

为利农产业发展,农委会近年来积极协助地方政府透过农地资源分类分级工作,为掌握农地资源数量与品质,以合理的规划引导适地适作,避免非农业产业需求者无秩序地要求农地变更使用。

农委会说,维护农地资源及确保粮食安全,政府责无旁贷,绝无修法灭农情形。

为确保粮食安全,维护一定品质与数量的农地资源,农委会宣示全国农地需求总量为 74 万至 81 万公顷,作为农地资源保护的战略目标,并纳入内政部全国区域计划。

对于环团疑虑特定农业区、一般农业区及山坡地保育区总计 74.2 万公顷,勉强符合粮食自给所需农地下限面积部分,农委会指出,全国农地资源除了非都市土地外,尚包括都市计划农业区,也加入农业生产行列。

依据 2012 年内政统计,非都市土地各使用分区农牧用地面积为 81.4 万公顷,尚未包含都市计划农业区土地 9.8 万公顷。

基于农地资源除具粮食生产功能,更具环境资源与气候调适等生态多功能性,土地使用管制既编定为农地,当应以农业使用为优先,对于其他产业发展若需使用农地,应提出产业发展需求总量及区位,由全国区域计划从国土及国家发展整体考量土地资源配置,断无由农业部门提出农地仅能保有多少需求总量,而遭误解剩下的农地皆可亳无限制的变更使用。

农委会强调,依据内政统计资料显示,各直辖市、县 ( 市 ) 政府辖内编定农地数量已非常明确。为兼顾国家重大建设发展,有必要且无可避免需用农地时,应要求各产业部门需求农地者,相对提出中、长期完整的需求总量及区位,如未能提出者,农地即应优先保留作农业使用,没有释出的问题。

农委会并将依据农地资源分类分级结果,针对优良农业生产地区,以建立安全生产基地,并有效整合人、地、水、产业等辅导资源模式,提升整体农业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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