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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专利师法修正 罚则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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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4日电)为维护申请人权益,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今天宣布研拟修正专利师法,针对地下代理、违法租牌行为,将处以 3年以下刑事罚,并增订在职进修机制,预计 7月报行政院。

这次专利师法修正重点,主要有变更领证资格、执业、训练、加重罚则4大块。

变更领证资格部分,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局长王美花表示,修法前,考试及格即可领取专利师证书;修法后,在考试及格后,必须完成职前训练合格才能领证,且删除登录程序。

过去专利师受雇于法人的执业方式,仅设立事务所或受雇事务所两种,修法后也将受雇于法人的专利师列入。

智慧局这次将委任办理业务范围,分为仅专利师或专利代理人可做的专属业务,像是专利申请、举发、让与、信托、设质、授权、强制授权等。

不过像是侵害鉴定、诉愿行政诉讼、咨询及其他专利业务则列为非专属业务。

为加强专利师、专利代理人专业技能,以跟上国际趋势,王美花指出,未来将增订强制在职进修机制,规定2年内未完成一定时数训练者,将处以停业处分,后续将由专利师公会订定细部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未具资格者意图营利或亲自雇用他人办理专属业务,原处以行政罚锾新台币5至25万元,未来将修正为3年以下刑事罚。

王美花表示,主因过去受理许多检举案,但调查时因无刑事调查权屡屡碰壁,因此修法改为刑事罚。

针对违法租牌行为,专利师法这次修法增订 2年以下刑事罚及处以行政罚锾10至50万元。

其他像是冒称专利师、专利代理人,增订行政罚锾3至15万元﹔在停业处分期间继续办理者的行政罚锾,也从3至15万元加倍上修至6至30万元。

王美花指出,专利师法修正草案已送至经济部,7月可望报行政院。

根据智慧局统计,目前领有专利代理人证书有 1万200人,领有专利师证书者420人,近3年有执业者6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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