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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隆案代付裁判费 台劳动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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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11日电)劳动部长陈雄文日前表示,愿协助华隆自救会支付裁判费。劳动部修法并于今天公告,劳资争议扶助新增民事诉讼等裁判费。

华隆纺织厂1997年起陆续关厂,雇主未足额提拨退休金,导致公司退休员工领不到退休金。而华隆大园厂拍卖所得由银行分得多数债权,退休劳工每人仅平均分得新台币2000多元,华隆自救会于8月25日递交异议声明,要求桃园地方法院暂缓大园厂资产分配。

华隆自救会多次要求劳动部协助,盼代位求偿、修劳基法,将垫偿范围扩大到退休金、资遣费等诉求,并希望劳动部协助207万元的诉讼裁判费用。劳动部长陈雄文日前也回应,愿协助自救会支付资产分配官司裁判费。

根据劳动部公告的“劳资争议法律及生活费用扶助办法,将劳资争议扶助范围新增“民事诉讼、保全、督促及强制执行程序之裁判费”。

劳动部表示,每年都有编列公务预算,协助劳工打官司讨权益,原本扶助范围不包括裁判费,现在修法后,就有名目协助劳工争取权益时所需的裁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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