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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补贴款 台内政部:推荐政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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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有关总统、副总统选举各组候选人竞选费用补贴的领取,内政部13日表示,如果是由政党推荐的候选人,其补贴费用,依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是由推荐的政党领取,而非由候选人自行领取。

内政部表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84(公元1995)年施行迄今,选出的第9任至第13任总统、副总统当选人,皆是依政党推荐方式登记为候选人,并依法由推荐的政党向中央选举委员会领取竞选补贴费用,并未有由候选人自行领取竞选补贴费用的情事。

针对各组候选人竞选费用的补贴,内政部说,依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各组候选人选举得票达当选票数1/3以上者,应补贴其竞选费用,每票补贴新台币30元,但其最高额,不得超过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同条第2项规定,政党推荐的候选人其补贴费用,应由该推荐的政党领取。◇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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