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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产假天数86年未检讨 立委吁延长至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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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立委卢秀燕20日举行记者会表示,“台湾产假很落伍,各国至少12周”,但台湾却一直维持在8周,将提案修《工厂法》、《劳动基准法》,将产假从现行分娩前后8周增加为分娩前后12周,且工资照给。她盼台湾产假制度能跟上世界标准。

卢秀燕指出,国际劳工组织已将劳工产假从12周调整为14周,甚至建议会员国可以提高到18周,但台湾的产假规定从民国18年(公元1929年)以来都未修过,86年来都维持在8周,全世界只有18%的国家产假低于12周,因此台湾的生产率也是全球最低。

卢秀燕认为,产假长短对职业妇女相当重要,甚至影响生育意愿。政府近年积极鼓励妇女生育,产假规定却如此落后,实在很矛盾。因此,提出修法,不过修法兹事体大,若一下修法提高到14周,担心有企业主忧虑大幅增加劳动成本,与其面临强烈反对,最后一事无成,不如先求有再求好。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蒨倩表示,目前台湾除产假外,还有产检假、安胎休养假,生产后也有育婴假与育婴津贴,尊重立委提案,劳动部也会继续通盘检讨,保障妇女劳动权益。◇

责任编辑:吴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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