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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签善终医疗尊严辞世 消基会:95%民众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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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消基会今年10月针对“生前签署善终医疗指示”意愿进行调查,有效样本达1,096份,结果高达95%民众赞成生前签属善终指示,97%赞成医生执行病人善终指示免除法律责任。消基会表示支持《病人自主权利法》的立法精神,呼吁立法机构及早就争议条文达成协商,以利病患早日获得自主权利。

根据《医生法》、《医疗法》规定,对危急病人不得拖延救治,导致健保资源滥用,医疗现况存在生命价值扭曲的情况,例如植物人、四肢已萎缩的昏迷病人插着鼻胃管、气切插管等病患,拖着一丝气息与维生仪器为伴,病人无法自主选择尊严离世。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5%民众赞成生前签署善终医疗指示,全体民众也赞成在健康阶段可经医疗团队专业咨询,预先讨论善终医疗照顾计划,思考在特定临床情境发生时,是否接受或拒绝维生治疗并选择缓和医疗方式;有97%的民众同意由亲属出任医疗委任代理人,83%同意可由非亲属者出任,反对则有16%,未到二成。

死亡民众身故前6个月接受安宁疗护,每人每半年可减少健保支出新台币10.7万元,消基会表示,以去年因癌症死亡人数4万6,094人计算,可为健保省下约49亿3,205万元。

消基会认为,《病人自主权利法》草案并非是引导病人放弃医疗的消极性法案,而是保障国人在获得医疗专业的协助下,提前审慎思考如何接受缓和医疗照顾安然离世,缔造出生命尊严的进步机制。◇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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