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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簽善終醫療尊嚴辭世 消基會:95%民眾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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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消基會今年10月針對「生前簽署善終醫療指示」意願進行調查,有效樣本達1,096份,結果高達95%民眾贊成生前簽屬善終指示,97%贊成醫生執行病人善終指示免除法律責任。消基會表示支持《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立法精神,呼籲立法機構及早就爭議條文達成協商,以利病患早日獲得自主權利。

根據《醫生法》、《醫療法》規定,對危急病人不得拖延救治,導致健保資源濫用,醫療現況存在生命價值扭曲的情況,例如植物人、四肢已萎縮的昏迷病人插著鼻胃管、氣切插管等病患,拖著一絲氣息與維生儀器為伴,病人無法自主選擇尊嚴離世。

根據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高達95%民眾贊成生前簽署善終醫療指示,全體民眾也贊成在健康階段可經醫療團隊專業諮詢,預先討論善終醫療照顧計畫,思考在特定臨床情境發生時,是否接受或拒絕維生治療並選擇緩和醫療方式;有97%的民眾同意由親屬出任醫療委任代理人,83%同意可由非親屬者出任,反對則有16%,未到二成。

死亡民眾身故前6個月接受安寧療護,每人每半年可減少健保支出新台幣10.7萬元,消基會表示,以去年因癌症死亡人數4萬6,094人計算,可為健保省下約49億3,205萬元。

消基會認為,《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並非是引導病人放棄醫療的消極性法案,而是保障國人在獲得醫療專業的協助下,提前審慎思考如何接受緩和醫療照顧安然離世,締造出生命尊嚴的進步機制。◇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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