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2日电)朝阳人寿董座自肥加薪36.66%,且公司上半年风险资本适足率(RBC)不到法定200%要求,遭金管会开罚,要求董事长栗志中减薪3成,期间长达1年3个月。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通过朝阳人寿裁罚案,重罚董事长减薪3成,其中,因RBC未达标,减薪期间为1年。
至于董事长自肥加薪36.66%以及未依规定提报董事会替8位副总级以上经理人加薪1.5%至5%的部分,则减薪3个月,即董事长减薪3成期间长达1年3个月。
金管会官员说明,朝阳人寿董事长减薪计算基础以未加薪前的薪资为基础。此次裁罚也是朝阳人寿12月初因内控内稽失当,遭金管会重罚新台币600万元及3项纠正后,又一裁罚案。
截至9月底,朝阳人寿净值为负新台币22亿元,RBC为负数,公司规划25日办理不动产作价增资15.5亿元,届时RBC将提升至50%以上。
官员表示,朝阳人寿不动产作价增资计划已提报董事会,同时,金管会会持续督促公司进行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