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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污水费违法征收? 水利局:误征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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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晴玳台湾高雄报导)高市府开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市议会国民党团今(29日)再批违法、误征,指市府未完成化粪池废除、等同未完成接管,不应收费。水利局回应,依下水道法第26条规定,用户使用下水道应缴使用费;至于误征部分,经确认计2,530户约,将全数退费。

国民党团总召黄柏霖质疑市府开征使用费,没有法源依据,新北市接管率逾4成尚未收费,高雄市接管仅36%,应比照新北市缓征使用费。党团书记长陈丽娜则指,接管后未废除化粪池,并以机械操作将污水导引进下水道,徒增家户支出。她主张,凡未完成化粪池废除或管线建置不全者,都不应计入污水使用费。

民进党团随后召开记者会反击,指对手漠视市议会在101年5月通过“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条例”,此法令业经内政部核定,并依照地方制度法第27条规定送请议会备查在案,程序合法完备。绿营议员简焕宗并说,包括监察院等单位一再行文市府,要求开征下水道使用费,足以证明,不收费反而是违法。

市府水利局回应,依下水道法第26条规定,用户使用下水道应缴纳使用费,并无规定普及率50%才可收费。另当初办理接管工程时,市府曾承诺接管完成后,可免费帮住户打除化粪池,惟必须由住户同意后,才可进入屋内施工,这部分已由公务预算持续办理中,欢迎民众申请办理。

至于误征部分,水利局表示,高市用户接管自86年起即持续进行,因施工厂商制作竣工户水号部分误植,导致误征情形;民众反应后,经详查图资并办理会勘,目前确认误征户数为2,530户,占总接管征收户数0.76%,误征金额将全数退费。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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