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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房地合一 预计105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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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3日电)行政院今天审查通过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制度草案,对短期持有课税从重、中期持有课税合理,长期持有有优惠;行政院本会期将所得税法修正草案送立院审议,预计105年元旦上路。

行政院政务委员杜紫军上午邀集财政部、内政部等相关部会,审查通过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制度草案。

房地合一课税订日出条款,预计105年1月1日上路。105年元旦以后取得,或103年1月2日之后取得、且持有2年内出售,才会受规范;目前所有的房屋持有者不受新制影响。

课税税率部分,原本财政部送到行政院版本分为4级,未满1年课35%;1年以上未满2年30%;2年以上未满10年课17%,如果持有超过10年为12%。

不过,行政院审查会通过的版本将税率全数提高,持有1年以下出售课税税率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税率35%;持有超过2年至10年以下为20%;持有超过10年为15%。外资部分持有1年以下课45%,持有超过1年35%。

自用住宅交易所得优惠部分,原本财政部版本是以房地总价4000万作为免税门槛,不过,行政院审查通过版本则规定,105年元旦以后取得,自住非供营业或出租者,出售获利400万元以下免税,只要获利超过400万元部分,按10%税率课征。

赋税署长吴自心说明,根据内政部统计,民众买卖房屋总计在2000万元以内占91%,以3%的资本利得计算6年获利,接近20%,计算出400万元免税门槛。

有关重购退税部分维持财政部版本,换大屋者全额退税、换小屋者比例退税。

杜紫军说明,房地合一税制秉持“短期从重、中期合理、长期优惠”原则,希望保障台湾7成以上自住者。根据财政部赋税署估计,新制实施后第1年约有40亿元税收,之后逐年增加到百亿元,税收将挹注内政部青年住宅、长期照护等用途。

杜紫军说,今天完成审查后,会在北中南召开公听会,听取意见;如果各界接受度高,会再将所得税法修法版本送行政院会通过后送立法院审议,如果要再修正,会再召开审查会。全案预计这个会期内送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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