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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市警察涉入股地下钱庄强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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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综合报导)台湾新北市官警涉嫌集体包庇地下钱庄,并以人头投资入股,地下钱庄对不还钱的被害人,就逼迫对方把房子过户给他们,获利约新台币(以下同)1千万元( 约美金328 ,095元)以上。

新北地检署指挥调查处侦办新北市官警涉嫌集体包庇地下钱庄案,25日以涉嫌重利、贪渎等罪嫌,搜索新北市刑大、海山警分局等10处所,查扣银行存折等证物,并约谈相关涉案人员。

检方指,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于民国103(2014)年间,接获线报指称,苏姓男子于98(2009)年间,在新北市芦洲警分局五工派出所旁,成立一家代书事务所,及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从事重利放款业务。

检方说,业者利用房屋土地买卖,及银行贷款的专业,趁借款人亟需用之际,诈骗借款人,签立过户同意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申请书,并且利用到手的相关资料,设局将借款人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自己。

检方指,当时担任芦洲警分局侦查队队长、现任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队的张姓技正、时任五工派出所所长,现任海山警分局张姓警备队长、现任海山警分局文圣派出所张姓所长,及芦洲派出所吕姓所长等官警,涉嫌包庇。

检调表示,涉案官警明知业者经营地下钱庄,却不取缔,甚至还以因为重利放款获利丰厚,竟然由官警集体以人头名义入股,共牟暴利。检警初步调查,涉案官警提供人头给苏男,并且共同分工设局,掠夺借款人名下所有房产,然后,由地下钱庄业者,按月将高额现金,贿赂4名高阶警官,初步获利1,000万元以上。

新北市警局表示,市刑大张姓技正涉入借贷债务纠纷案件,若遭裁定羁押,将依贪污治罪条例停职、调整职务,若裁定交保,将调整为非主管职务。新北市警察局长胡木源表示,将全面清查员警投资行为,了解有无涉及不法,以端正警察风纪。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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