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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负担房新要求:住够270天 资产不过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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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报导)纽约市长白思豪昨天(10月4日)宣布一系列针对可负担住户的新规定,其中一项是要求租客每年必须在房子里住够270天,才能算是“主要住所”(primary residence),在军中服役或符合法规的分租时间除外。同时,可负担住户的申请者的资产总额要求低于25万,部分退休基金不算在内。

除了在以上两点收严以外,昨天宣布的新规主要是对可负担住房申请者放宽约束,要求房东不能以申请者的信用分数作为唯一判断标准,同时也不允许以租客正在房屋法庭上庭为由拒绝申请者。◇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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