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新北率先全台 公有地可增盖社宅

人气: 13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6年1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新北报导)为了积极推动社会住宅政策,新北市率先全台,首创公有土地作社会住宅等使用,得提高容积1.5~2倍,提升公有土地的使用效能,也能兴建更多社会住宅。市府城乡局表示,这次修法业经行政院同意备案,并于7日发布,9日生效实施。

城乡局长邱敬斌表示,公有土地资源有限,为强化公有土地的利用、提高公共服务需求量,率先透过都市计划工具解决全市公有地设置社会住宅、高龄及公托设施等公益设施的土地利用问题。

邱敬斌举例,经评估公有土地体环境容受力及区位等条件,作为公共性高龄、公托设施及社会住宅等使用,其容积得酌予提高,可多盖1.5~2倍的社宅量,但不适用容积奖励及容积移转规定,以加速解决社宅用地不足情况。

城乡局科长李择仁说明,配合社宅政策的推动,另增列私人捐建公益性设施应以社会住宅为优先序位,以多元混合居住方式提供更优质住宅空间,降低社会隔阂与歧视。

另外,城乡局考量社会、经济环境及人口结构变迁,强化医疗资源分布普及率与提升品质,保障市民就医权利,放宽第18条作医疗保健设施使用土地总面积的限制,但仍受总量上限20%的限制。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