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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体垄断 台时代力量倡10原则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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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时代力量26日举行“反媒体垄断法制化修法公听会”,邀请台大新闻所教授洪贞玲、政大新闻系教授刘昌德、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胡元辉、北科大智慧财产权所助理教授江雅绮等学者与谈。立委黄国昌表示,有了3年前反媒体垄断法胎死腹中的前鉴,他真的很怕2016年推动这部法案可能因为无外部团体奥援,进度会更缓慢,希望外界能给予更多关注,盼2020年时别再感叹一次。立委徐永明则说,黄国昌没有顺利进入交通委员会,“很多大老板都很高兴”。

对于反媒体垄断法制化,时代力量党团提出十大原则,包括新闻媒体为主要规范对象、对产业现状建立明确红线、垄断计算指标要具体、公共利益纳入审查标准、确立媒金分离原则、法定透明审查程序、禁止媒体不公平竞争行为、纳入公益诉讼条款、明文保护新闻工作自主权,以及回溯条款。

黄国昌表示,2012年时因为旺中并中嘉案引发社会争议,所以行政院及朝野党团都向社会大众宣示,同意把“反媒体垄断专法”列为优先法案,但因财团施压的情况下,这部法案一读后从未进入院会审查,让这部法案胎死腹中,导致本会期必须重头再来。

黄国昌:
看过财团对立委下指导棋

黄国昌说,更夸张的是,他3年前在公听会上,看到很多光怪陆离的现象,当时有位立委在审查讨论时,频频往后看一位先生,“点头就通过,摇头就不通过”,且这位先生若递出纸条,立委就会直接根据纸条的内容发言,感叹国会议员居然会遭财团绑架。

胡元辉表示,台湾当前媒体的生态面临重大问题,关键原因在于媒体老板相当程度地介入了新闻或编辑的操作,虽然不太可能有商业媒体的老板完全不介入媒体运作,但应该要有个底线,否则会让新闻工作者无法落实专业自主,而且这个现象相当严重,已经严重伤害媒体的新闻专业。

反媒体垄断法制化
胡元辉:必要且迫切

胡元辉说,如果媒体所有权过度集中化、产生垄断,新闻媒体的专业自主就会严重受到压抑,而且近年台湾媒体并购案越来越多,但过去都是以个案方式处理,缺乏稳定且一致性的法制规范作基础,所以让“反媒体垄断”法制化就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必须要让反媒体垄断立法工作加速进行。

且因为近年的媒体并购案,财团背后多有中资背景疑虑,或者在中国有投资,胡元辉认为,这是台湾媒体生态环境,相较于其它民主国家所面临的更严重问题,因为中资在背后操作,很明显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操控台湾的言论,“这对于台湾民主政治的发展,对于台湾公民社会的品质是非常大的伤害。”◇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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