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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探亲后想留美 多方探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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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昨天(3月16日),一对年过六旬的华裔夫妇到联成公所和中华公所求助,原来,两老三年前由女儿接来美国,与女儿女婿同住法拉盛,不料,女婿不喜欢他们,双方生出很多矛盾,女儿女婿要他们“搬出去住”。但是,已经爱上美国生活的老人想留在美国,不知道该怎么办。

中华公所义工何先生说,倪姓夫妇讲上海话,自述三年前赴美投靠女儿,女婿是福州人,不喜欢他们,翁婿之间时常吵架,以至女儿也不愿和老人一起住,要赶他们走。但是老人说,他们很喜欢美国生活,觉得美国的环境好、医疗先进有保障、食品安全有保障,美国人对他们也很友善,不想回大陆,想留下来。

两老想搬出去自住,不要再依赖女儿女婿,也打算申请社会补助金(SSI),可是在纽约,要独立生活,住才是最大的问题。两老不会英文,求助“有什么办法能留在美国?”何先生说,如果两老被子女家暴,可以找五分局报警,除此之外,他们只能报以同情,无法帮助他们解决吃住的困难。

中华公所谭秘书说,如果是公民,才可以申请社安补助金(SSI)、粮食券、老人公寓等,享受社会福利,如果没有入籍,来美不满5年,原则上都要由女儿负责,她为父母做的经济担保,保证受益人不会成为美国社会的负担,自然要掏钱负责他们的生活。即便来美未满5年的新移民领取多种政府福利,被人力资源局追讨时,也要担保人如数奉还。

联成公所赵文笙顾问劝两老“还是回大陆”,因为美国的法规允许子女不需实行孝道,赡养父母在美国是“由政府而不是家庭承担责任”,因此一些子 女羽翼丰满后,将日渐衰老的父母弃之不顾,甚至不闻不问,并非罕见,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从另一方面说,子女生活压力太大,希望父母自己能够独立生活,像 “美国父母”一样,而不是和自己子女住在一起。可是,两老不是公民,也不懂英文,很难在美国长久生活下去,在美国“要求子女抚养父母”的官司“没得打,纽约没有这样的法律。”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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