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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接污水下水道 台最高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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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北报导)北市目前污水下水道门牌户数用户接管普及率达75%,但卫工处日常派员巡检管线设施,发现民众私接污水下水道情形日增,卫工处表示,有民众住家污水 管线年久失修,自行雇用厂商将家户污排管接到公共污水下水道,因而违反《下水道法》第22条,得处新台币3千元以上、最高3万元罚锾。

卫工处吁民众切勿心存侥幸,卫工处维护工程科每年均编列巡检经费,近半年发现4案均将依法处以罚锾,并追缴短收的污水下水道使用费。

若民众欲自费申接,可先委托规定之专业技师(环工、土木、水利)规划设计、向卫工处申请接用并经核可,委托登记合格的下水道用户排水设备承装商施工,再向卫工处申报竣工并经检验合格后,始得通水使用。◇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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