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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总统交接条例初审 重大政策须问新总统

“总统交接条例”草案初审通过,明订重大决策须咨询总统当选人。图为上个月“双英会”,蔡英文(左前)与马英九(右前)握手合影。(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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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6日初审通过“总统交接条例”草案,明订新旧政权交接期间,将限缩现任总统的人事权、缔约权、重大政策和编列预算的权限。不过国民党持不同意见,认为这是“违宪条款”,恐有让总统当选人扩权的可能,扬言将在院会拉下协商;依时程推估,可能无法适用此次520交接。

司法及法制委员会6日第四度审议总统交接条例草案,其中争议最大的总统条约缔约权、重大政策解决途径,民进党团版草案原规定,总统副总统选举投票日起,除立法院通过的法律、预算及政府经常性支出外,经总统当选人认定的争议性政策预算等,都应暂停执行。

不过由于蓝、绿党团意见分歧,经表决后,民进党以5票对4票通过临时动议,将议案修正为,总统及中央行政机关就重大政策、特别预算、缔结条约或签署《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所定协议前,应先咨询总统当选人之意见;总统当选人就重大政策、预算,得拟具书面意见送交接小组协商。若经立法院会决议者,中央行政机关应即依其决议办理。

全案虽经会议主席段宜康裁示不须经朝野协商,提报下次院会处理。不过,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认为,这项条文的发动权在总统当选人身上,有让总统当选人扩权的可能,是“违宪条款”,因此主张院会处理“总统交接条例草案”时,将会提出党团协商。

此外,司委会也通过新旧总统交接期间应“人事冻结”,并允许正副总统当选人“与闻国政”规定;至于总统应移交事项,包括印信、国安或两岸相关文书、总统府与公务有关之档案等;此外,为彻底监督交接期间的人事调动,总统府与中央各行政机关所属简任第十二职等以上或相当层级之人员名册也须一并交接。若违反规定而涉及刑责者,应移送司法单位侦办。◇#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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