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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维冠案5人被起诉 林明辉续押

今年2/6的美浓强震,造成台南市维冠大楼115死、96伤。南检7日侦结,起诉维冠公司负责人林明辉等5人,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赖友容/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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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赖友容、陈懿胜台湾连线报导)台南市永康区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案,台南地检署经过2个月侦办于7日侦结,起诉维冠公司负责人林明辉、设计部经理洪仙汗,以及建筑师张魁宝、郑进贵、大合钻探技术公司结构技师郑东旭等5人,无公务员涉案,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稍晚台南地方法院谕知林明辉续押,郑进贵及张魁宝以200万元交保。

南检指出,郑东旭负责维冠金龙大楼结构分析与设计,计算大楼建筑物静载重时,漏未计入柱、梁重量的结果,使建筑物静载重不足约44.3%,导致原设计的抗地震横力约减少16.3%,造成柱、梁构材设计强度不足,断面尺寸所配钢筋量减少甚多,大幅降低建物抗震力。

南检表示,林明辉为节省建筑师绘图费用及营造成本,指示洪仙汗指导维冠公司设计部绘图员绘制所有建筑设计图说;施工时又擅自减少梁柱接头配筋量及缩减部分柱断面尺寸。

南检发现,林明辉再委请郑进贵以张魁宝名义担任设计、监造人,再向大信营造公司借牌自行施工;于民国82(公元1993)年2月至7月间未设置工地主任,也没有合格技师确实到场勘验。施工时偷工减料,采用拉力不足的钢筋,约等同钢筋数量不足1/3;梁柱接头未按图施作箍筋,续接器品质及施工也有不当情况。

南检强调,林明辉等5人的各种疏失,造成维冠金龙大楼耐震强度、韧性不足,在地震后快速倒塌;且倒塌后建物无法维持完整结构崩毁,使住户受困难以逃生,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伤的后果。

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陈建弘表示,专案小组检察官认为林明辉等5人涉犯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嫌,经调查犯罪事证明确,提起公诉,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

针对审查建照的公务员是否渎职部分,检方指出,维冠大楼有偷工减料是经过专业、精密的鉴定,各县市政府工务局对建照审查部分为形式审查、非实质审查,即使有到场,仍可能无法专业审查,再加上当时建筑执照审查机制、人力及科技设备,难以归责给审查的公务员。◇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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