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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气不佳! 挨批已开发工业区也征回馈金

议员黄馨慧(右2)与台中工业区厂商,29日向议长林士昌(左2)陈情。(议员黄馨慧服务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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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议员黄馨慧29日与“台中市工业区厂商协进会”理事长杨奕焜等理监事向议长林士昌陈情。由于民国70年代,业者须依“奖励投资条例”在山坡地的工业区设厂,以带动中部地区发展;但农委会103年实施“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缴交办法”,连“已开发”数十年的“台中工业区”新建筑也要缴回馈金,有违“法律不溯既往原则”。对此,农业局表示,正研拟降低回馈金比例8%、改为6%。

全台五处工业区位于山坡地,“台中工业区”开发逾40年、规模最大、厂商最多。近二年来,在地厂商为了产业升级、扩大规模,在申请建照时,却被政府要求缴纳山坡地回馈金。每坪地需缴一万多元,面积越大交越多,厂商因此停止再投资。

黄馨慧表示,南投县政府境内山坡地面积高达95%,但县政府104年10月14日即废止位于山坡地“南岗工业区”的“山坡地开发利用缴交回馈金之乘积比率”。目前台湾因经济景气不佳,政府更应鼓励厂商投资,强化台湾竞争力。在“法律不溯既往”原则下,尽速公告免除“台中工业区”回馈金。

理事长杨奕焜表示,厂商购买的是“已开发”的工业区土地,在自己的厂区法定建筑范围内,并没有影响水土保持,要缴回馈金是非常不合理。

农业局表示,针对“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缴交办法”,市府有在研拟降低回馈金比例8%改为6%,另外,厂商“垂直增建”也将免除缴交回馈金,修改草案已呈送农委会核准中。

最后,由议长林士昌决议、议员提案,并请市府做成专案报告、转中央。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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