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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专法5大变革 台内政部:改善租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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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8日讯】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内政部长叶俊荣表示,租赁专法以5大变革改善租屋环境,包括租屋纠纷调处免收费、房东委托专业经营有利多等。

内政部中午发布新闻稿指出,叶俊荣感谢朝野立委共同支持,本条例以租赁住宅专业服务等5大面向变革,保障国人住宅租赁权益,是健全租赁住宅市场的重要里程碑。

内政部指出,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就住宅租赁市场目前存在租赁契约关系保障不足、纠纷处理不易、专业管理缺乏、租赁住宅资讯不对称等现况,研拟相关的解决措施,立法让租赁关系有保障、住宅租赁有帮手、争议处理有管道、委托经营有利多、专业服务有制度。

内政部说,现行租赁市场争议较多的纠纷包括押金上限与返还、出租人修缮义务、转租关系,及出(承)租人提前终止租约等,现在都有明确规范,并将租赁住宅市场相关契约关系全部纳入规范,扩大权利义务的保障范围。

为使租赁双方获得协助资讯及提升租赁纠纷处理效率,条例也提供两项配套措施,首先,由政府辅导成立以出租人或承租人为成员的非营利团体,由团体提供租赁事务处理的专业咨询如贷款、保险、法律咨询等,协助出、承租人专业协商,发生纠纷时也能即时给予协助,加速处理效率。同时提供相关通译服务,协助新住民处理租赁事务。

此外,一旦住宅租赁案件发生纠纷,送由直辖市或县(市)不动产纠纷调处委员会调处时,内政部说,由政府扮演公正专业第三人的角色,免收调处费用,减轻民众压力,让纠纷处理更具效率。

内政部指出,鼓励个人房东将房屋交由专业经营者代管或出租,促进租赁市场专业化,减少纠纷。政府将提供每屋每月新台币6000元租金免所得税,月租金6000元至2万元部分的必要损耗费用53%的扣除额,并希望透过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自行订定地价税及房屋税减征方式,鼓励房东安心释出空闲住宅,扩大租赁住宅的供给。

内政部进一步表示,本条例也建立租赁住宅管理人员专业证照制度,须经训练及测验合格,登录领得租赁住宅管理人员证书者,才能受雇执业,并要求业者应缴交营业保证金,以强化租赁住宅服务业专业能力及服务品质。

内政部说,条例经总统公布后,将于6个月后施行,内政部将积极研议推动相关子法及配套措施,以利制度顺利运行。(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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