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肥咖条款对双国籍华人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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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玫洛杉矶报导 )因应全球反逃税的国际新资讯透明标准,台湾财政部11月16日发布外界称为“台版肥咖条款”的 CRS(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会计师吕旭明表示,CRS将台美之间税务连结,对拥有双重国籍、税务身份者影响最大。一旦台版实施,这些人所有在境外资产、境外所得都得并入台湾来课税。

CRS上路最受影响的是有双重身份者,即拥有美国绿卡或公民身份又保有台湾户籍、同时具有台湾和美国纳税义务的居民。他们若在香港、澳门、新加坡、瑞士、美国及中国大陆放钱,一旦CRS上路,将如何上课税呢?

吕旭明说,如果有台湾、美国身份又在大陆工作,就有可能具有三地纳税义务,上课税就需要看其“所得处”。如果在大陆工作,所得在境外,情况又更复杂。此时,就必须先在台湾、大陆缴完税,然后到美国抵税。

过去缴税为“一边一国”各自完税。现在最大风险是可能在境外所得并未曝光,比如在台湾、大陆所得未在美国曝光者,吕旭明建议,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美国参加一个特别的申报制度。

不过,吕旭明说,台湾居民海外收入的基本所得要达670万台币(20余万美元)以上才要课税,影响最小;而大陆方面是用分项所得课税,所以看其是个人或公司所得,理财、利息所得等。公司所得最高缴税到45%,理财最高缴税为20%;在美国方面,如果过去是不明白或不是刻意逃税,可将相关的所得报来美国,特赦或自首。

中共政府现在对外汇管制严格,公民汇出5万美元都成问题。针对在海外有存款的中国公民,吕旭明建议:“先厘清钱座落何处”。

美国目前不加入CRS系统,它只要求各国提供资料,双国籍者如果目前仍将资金摆在个人名下,未来一定会涉及各国税务问题。吕旭明说,如果成立家族信托,其财产并不属于任何个人,而是属于美国一个独立的信托。这个信托要依照美国税法课税,因它不属于任何个人,就不会造成跨境税的复杂争议。

美国信托“适用美国信托法,且信托管理人、拥有人都须有美国身份”,如果所成立的家族信托合于这两种测试,就是很干净的美国信托。但这个信托也具有弹性,可以自行分配比例人选,在美国正常的运行传承到后代,达到“保全、避税、节税”的功能。美国理财工具、信托工具未来将成为全世界,尤其有双重税务身份人的避风港。

会计师林清吉表示,大家所担心最危险的美国,在将来可能是最安全的美国。◇

责任编辑: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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