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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工作16小时 台中客运驾驶认定过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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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蝶恋花游览车驾驶超时工作引发争议,台中捷顺客运司机郑志明在去年11月12日晚上21时21分结束载客,开车回总站还没熄火,就倒在驾驶座上,手还握着方向盘,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根据打卡记录,工作时间长达16小时。公司认定非属职业灾害的过劳死,只给家属1万元慰问金,出殡后仅给付一般员工死亡给付20万抚恤金。

家属指出,郑任职于捷顺公司之前担任5年台中客运驾驶,在台中客运就已超时过劳,提告2家业者涉及业务过失致死和违反劳基法。台中地检署24日开庭,家属和物流业者劳动权益促进会、台中市职业大客车驾驶自救会及律师柯劭臻等人,在地检署前设灵堂,呼吁政府重视全国驾驶过劳问题。

针对该案,市府劳工局表示,劳动部中区职业安全卫生中心于105年11月30日接获家属通报后受理,陆续派员于105年12月13、16、22日进行调查,最后由劳动部劳工保险局于今年1月23日核定为职业伤病死亡。

由于郑姓司机先后曾于台中客运公司与捷顺客运服务,案发当时仅于捷顺客运上班2、3个月,因此经中区职业安全卫生中心调查,于今年2月24日将台中客运违反超时部分,移送市府劳工局依法处分。

劳工局表示,已主动协助家属申请台中市劳工职业灾害死亡家属慰问金30万元,及劳动部职业灾害死亡家属慰问金10万元。此外,经两次调解,双方于今年1月18日调解成立。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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