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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审通过 植物检疫物不得邮寄输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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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为避免邮寄成为检疫的漏洞,立法院经济委员会11日初审通过《植物防疫检疫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订民众不得以邮寄方式输入植物检疫物,违者将退运或销毁。

初审通过条文规定,原本禁止输入的检疫物,若为专利生物材料、农药微生物材料、生物防治体、授粉昆虫、原料生产等用途,可经风险评估后输入;植物检疫机关可在风险评估其间要求提供补充资料,或派员前往输出国查证,相关费用由输出国或输入人负担。

条文还明定,植物检疫物不得以邮寄输入,违者将退运或销毁。若收件人事前申请并获准输入,则应在包装上明显标示内容物名称,并由邮政机构配合植物检疫机关通知收件人申请检疫;收件人接获无检疫合格证明文件邮包时,应即向植物检疫机关申请检疫,违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锾。

初审条文明定,政府机关、公营事业机构、学校、法人或依法设立登记的团体,若是用于实验、研究、教学、依法寄存或展览目的,原本禁止输入的检疫物可申请核准后输入。此外,生物防治体、授粉昆虫等防疫物,也可经风险评估后输入供田间授粉或生物防治。◇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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