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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气爆一审宣判起诉高市秘书长等12人

高市秘书长赵建乔在高雄气爆一审宣判4年6个月刑期,对此,他表示将上诉。(高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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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高雄报导)四年前,高雄八一石化气爆,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伤,11日一审结果12人因业务过失被起诉,其中,高雄市政府3名公务员有罪,现任市府秘书长赵建乔(时任工务局下水道工程处帮工程司)、工务局下水道工程处前副工程司杨宗仁、前工程员邱炳文判均判4年10月,全案可上诉。

管线所属业者李长荣化工,前董事长李谋伟、员工王溪州(大社厂厂长)、蔡永坚(值班组长)、沈铭修(工程师)、李瑞麟(操作领班)、黄进铭(控制室操作员)共6人判刑4年;储运业者华运公司,领班黄建发、工程师陈佳亨、控制室操作员洪光林,共3人均判4年6月。

高雄气爆在2014年7月31日深夜,前镇、苓雅区凯旋路、一心路、三多路发生多起连环爆炸,造成严重伤亡与财损。警方调查认定四吋丙烯管线不当包覆于地下排水箱涵内,由于管壁潮湿逐渐由外向内腐蚀,最终无法负荷输送压力而破损,导致管内液态丙烯外泄。检方在当年起诉工程主管机关高雄市政府、管线业者李长荣化工以及负责输运的华运公司等12人。

高市府指:另有其他业者介入

高雄地院11日宣判12人有罪,其中,高市3名官员各判处4年10个月刑期,刑责大于业者。对此,高市府不满表示,对于法院各打五十大板,未审酌许多事实可切断箱涵施工及气爆之因果关系,且对于市府主动促成三方协议推动和解工作的努力有所误解,表达深切遗憾。

起诉书指出,赵建乔等3名公务员负责发包该路段排水箱涵设置,要施工的瑞城公司通知中油把管线往上迁移,瑞城却直接在管线未迁移下就盖箱涵。当时负责验收的邱炳文、赵建乔、杨宗仁,未制止或放水通过验收。

对一审结果,高市代理市长许立明把矛头指向“中油”。他认为,该管线最初是中油申请埋设“输油管”动工,结果完工后一天都没用过,就交福聚公司(后被荣化并购),“狸猫换太子”将油管变石化管线;且在民国84年板桥气爆,行政院要求中油清查全国“排水箱涵与油气管线交错”情事,如果当时中油彻底清查修正,就不会造成高雄气爆憾事。 市府认为,气爆事件确有其他业者之不法行为介入,且是导致气爆事件发生的主因,希望法院能审酌所有证据判断做妥适判决。

高市秘书长赵建乔表示,收到判决书后会立刻上诉。 3名市府官员不认判决,强调当年中油埋设的是油管,后来改运丙烯,他们仅负责排水下水道工程,无法预见会发生气爆。

高雄气爆案一审 荣化与华运将上诉

听到法官宣判结果,两公司都强调会上诉。时任荣化值班组长蔡永坚喊冤,自己非第一线操作却被重判,将上诉讨公道。华运仓储协理林国忠表示对判决感到遗憾,会协助员工上诉。

荣化认为,高雄地院未审视客观科学证据,发言人魏正诚表示,遗憾但尊重司法,待收到判决书会与律师商讨后续,公司会全力支持员工上诉。气爆事件伤亡者已达成和解,去年李谋伟辞去荣化董事长职务。

责任编辑: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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