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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方仍已读不回 检警将主动赴港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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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北报导)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将于10月23日出狱,但港府保安局21日发出声明,表示无意续押审理。为此,陆委会发言人、副主委邱垂正强调,“香港不办,我们来办”,并已正式发函、致电港府,希望港方协助我方派员赴港押解凶嫌,并携回相关事证资料。

陆委会21日透过新闻稿,呼吁港府尽快安排台港双方主管部门坐下来,讨论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机制,但仍未获港府回应,迫于凶嫌出狱在即,恐逍遥法外,陆委会22日傍晚与内政部、法务部再度举行记者会。

法务部提出三项原则,包括本案台港都有管辖权,基于审理便利性,应由港府优先审理、落实港人港审;政府会透过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处理此案,没有拒收的问题;政府从未放弃管辖权,绝不卸责。

同时法务部也建议两项方案,台湾愿意提供相关事证,供港方审理;而港府有无管辖权,应由香港法院正式裁定。

鉴于一直等不到港府的正面回应,邱垂正强调,为了实践司法正义、务实处理此案,我方以于22日下午透过台港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希望港方依先前公开承诺提供合法协助,就我方于去(107)年3月16日、4月26日所提刑事司法互助请求书的请求事项及相关在港的卷证资讯,包括认罪书、庭讯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员携回,希望港方尽速正面回复。

若港府仍不回应我方要求,是否会准许陈同佳来台?内政部次长陈宗彦说,陈同佳已是通缉犯,不适用线上申请签证、落地签方式,只能提出书面申请,我方已正式通知港府,希望在这个机制下让陈同佳来台审判;若陈嫌搭乘外籍航空公司班机来台,“这就是港府态度问题。”

据媒体报导,兼衡司法主权,我方已在移民署的入出境系统中,将陈同佳及可能陪同投案的北京政协管浩鸣列为“不核发登机证”,本国籍航空均无法搭载两人来台。若该两人搭乘外国籍航空班机,陈同佳只要一下飞机,就会被航警或移民署等警政机关逮捕,解送士检归案。

而管浩鸣具有中国政协的身份,因未获得国安局、移民署等跨部会的来台核可,无法入境,将依法原机遣送回港。◇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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