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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散文:一 夜 惊 梦(3)

作者: 兰 心

“老同学,老朋友,
我们彼此谅解吧”

作为本省最早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先生的被抓,正如暴风骤雨前第一道蓝色的闪电,刹那间列缺霹雳,丘峦崩摧,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震撼。

接到我家先生的“劳教通知书”,我即刻去请教一位老同学。

接待我的这位高中同学是位律师,在当地司法局任职。查遍法条之后,他脸色凝重,一字一顿地告诉我:法轮功无罪,劳教制度违法。

我那时青春正盛,血气方刚,又是当地有名的笔杆子,平生颇有些按剑四顾,舍我其谁的气概 。几乎不加思索地,我立即就开始搜集相关证据,打算起诉当地公安局。

我想拜访的证人们,被统一封闭在县招待所的大会议室里。门外,绿树成荫,鸟声千啭,室内,黑云压顶,令人窒息。等我说明来意,有几位法轮功修炼者慨然应诺,人证、书证都可出具。

孰料,刚回家。猝不及防的一场瓢泼大雨迎头砸下。先是在政府工作的大弟,怒不可遏地摔了我电话,身为一个十品官,受姐夫连累,常委的会议已不能列席。

接着惊慌失措的父母像护雏的老鸟,连跌带撞地赶来。母亲拉着我的肩膀,几乎泣下:“罢了,罢了,快勿惹事𪡏。 一个都进去了,再闹腾,小心连你搭上。剩个几岁的孩子,这日子还咋过?”

“你不知道吧,邻边县开会批斗一个炼法轮功的,他老婆拦着不让,安上个罪名,先把她给劳教了,她其实倒也不炼功。 两口子前后脚抓走,家里就剩下个小孩子。” 父亲脸都急红了,“你要起诉公安局,县里为这专门开了个会,说这还了得,绝对不行! 你千千万万要小心! ”

“咋? 还能把我也抓了? 凭啥? 起诉公安局,是我的权利!”

“你可真不知道死活,天也敢捅! 共产党家想干的事,也是你能讲理的? 建国后多少政治运动,死人哪还有个数?! 我工作了一辈子,有些事儿比你懂。别以为多读了两年书,就想扎煞翅!”

“不说依法治国吗? 我这是按法律办事!”

“我就说你吧,法律,法律,给你个棒槌你就当真(针)。”

“我就不信,这天下就没有个讲理的地方!”

“不信? 不信你就试试,不吃口辣葱,你就不知道锅是铁打的。”

几天后,我去市法院行政庭递交起诉书,恰好庭长是我大学时代的老朋友。

想当年,大明湖畔,趵突泉边,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只觉得世上无不可为之事。如今,我已满脸悲愤,一身风尘。故人自是故人,茶点伺候,笑语盈盈 :“老同学的面子,有啥可说的,要是别的案子,也就咱一句话的事。”庭长脸上的笑意忽然不见,四顾无人,方才窃窃私语:“上面有机密文件,法轮功起诉的案子,一律不许受理。谁敢接手,马上下岗让位。” 乍闻之下,不禁愕然。什么?什么?!我一脸赤红,咬唇不语,心潮像大海一样起伏。庭长一脸歉意:“中国的法制,真是一言难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老同学,老朋友,我们彼此谅解吧。”

虽然另一位男同学官拜副院长,是人大法学博士,我也无意再去找他。离开法院大门,径直掉头而去。

法院啊,法院!这就是我们普罗大众心目中神圣的法院!作为著名的油城,本市遍地黑金,富甲一方。设计者不知何方神圣,法院大楼造型奇特,一柱擎天,性器宛然,意气昂昂,绝无羞耻,一直被地方引为笑谈。大国重器,公然宣淫。信哉!

与其日坐愁城
不如起而行动

两日之后,即是中秋。一路辗转,去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探狱,高墙深户,不得相见,只好怏怏而回。月色清冷,皓然一白,衣单影孤,不胜三秋寒气。

又半月,公公病亡。因先生不得奔丧,我儿七岁,一身素白,执孝子礼,为爷爷指路,哀声震天,孝子叩地,观者如堵,无不拭泪。

自先生入狱,短短一月间,列缺霹雳,天地为变,风狂雨骤,枝叶狼藉。一批批法轮功修炼者被抓入狱。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妇号子泣,各自逃生。

一向调皮捣蛋的儿子,变得小鹿般温驯,天天在我身边流连不去。一声长叹,我抚摸着那个圆乎乎的脑袋。老岳家本就人丁不旺,到如今满门上下就剩下这个黄口小儿。外面的世界天崩地裂,潮头汹涌,我只好闭目塞听,关上大门,与儿子安静相守。

我病了。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异样,只是四肢沉重,不愿见人。坐对一炉炭火,四壁图书。家里整天都是安静的,只听得窗外风声萧萧。

我拦镜自照,喃喃细语:“你不能病,更不能倒。”婆婆快八十了,儿子还小,撑住,一定要撑住。女子本弱,为母则强。虽然天塌地陷,举世滔滔,为了儿子,为了老岳家,你也得处惊不变,冷静自持。

“你敢自己去看奶奶吗?六十里路,倒三遍车。妈妈早就教过你了,这么点小事,没问题吧? ”

小男孩犹疑地看着我。

“ 我儿子最能了。嗯? ” 我拍一下他的小手:“喏,这是五十块钱。你要能自己来回,妈妈大大的有赏! ” 到底是金钱动人心,这可是儿子平生仅见的巨款啊。 孩子终于轻轻点头了。

“好小子,有种。 ”我激赏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背。

那一年,儿子学业大进,当上了副班长,且一举打败校园小混混,成为公认的孩子王。

在家里,儿子喂兔子,学做饭,当家理财,管理日常开支。当妈妈的言听计从,任其调遣。

儿子的头日渐昂扬,气定神闲。我每天都抱一抱他,“妈妈爱你,你是个好孩子。”

儿子啊,谢谢你!小小年纪,你都能这么争气,做妈妈的又怎么可以学鸵鸟把头钻进沙子?与其日坐愁城,不如起而行动。

去公安局之前,我细细地做了功课,整衣敛容,淡扫娥眉,腋下夹着一叠相关文件与法律书籍,从容淡定地走进了刑警队办公室。行政干部出身,出入衙门,公事公办,这点底气我倒是还有。

“我家先生关拘留所的时候,让你们公安局强扣工资,当了取保候审保证金,现在时间已到,我来领回。” “领回保证金?谁说的?” 年轻女警显得很讶异的样子。 “谁说的?当然是法律规定的。” 我严肃认真地摊开《刑事诉讼法》,指着相应页码给她看。女警半晌无语,为难地看向对面办公的男警。我挪过身去,指着相关法律条文,然后,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不笑,也不语。沉默许久,男警目光闪烁地推开文件,“这,你先生的法律文书转去了劳教所,能不能退款,目前还不好判断。” “那好,啥时间你们才能有个结论?” “大概,一个月吧。” “一个月? 好,一个月后我再来。”(待续)◇

(此文发表于1257F期B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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