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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台北政经学院违法?清华大学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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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宝佳集团创办人林陈海日前捐助30亿元成立清华台北政经学院,引发外界质疑该学院是否钻大学法漏洞,介入清大办学甚至涉及违法问题。经济民主连合智库召集人、律师赖中强22日说,至今没有看到契约以及向教育部申请的所有公文与流程,无法断定是否违法,但此事争议大,“监察院应该调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也应该关心”。清华大学澄清,30亿捐款已全数捐入了基金会并信托,基金会的功能则在管理基金,而非治校,董事皆由社会公正人士组成,甚至包括4位前教育部长,足昭公信。

针对宝佳集团捐款成立的台北政经学院基金会与台北政经学院,清大学生议会学生王致凯、朱廷峻、陈泰宁表示,学生发起连署,希望清大作为国内一流大学,理应捍卫学术自由,而非与政商进行利益交换,并期盼校方能针对潜在弊病,积极负起划清界线、资讯公开、落地生根的三项责任。

王致凯指出多项疑虑,包括宝佳集团是否介入清大办学?面对宝佳争议,清大目前对维护校誉要如何应对?台北政经学院基金会与清大签署契约与企划书,目前仅供校务会议成员阅览,不对外公开,为何不公开?台北政经学院所谓校中校模式,到底原本清大学生与台北政经学院师生权利义务是不是相符?

王致凯说,假设如同校方所说一切合法,是否意味着在既有法律下,只要有钱成立基金会就可以跟国立大学签个教学单位,安插自己人马实质影响招生办学事项,跟公立大学签订一份不必公开的契约就可以不受既有限制,就可以拿着国立大学的招牌在法律上乱钻?只要任何人有钱成立一个基金会,就可以宣扬教育理念,找认识的学者办学,是不是在干涉大学独立自主?目前国立大学是否可透过契约将办学责任交给外包单位?教育部在审查过程中是否有担负起一定责任?

清大学生议员陈泰宁说,清大人社院学士班就有政经学程,可是又外挂台北政经不让校内其他学者师生参与。清大经费在国内名列前茅,但又要用这30亿元资金,在既有框架之下外挂台北政经学院,难道不是舍本逐末?忘记清大人社院原本就有这样的设置,原本就应该补足师资,但校方过去几年并未思考学生既有权益。

台湾学生联合会常务理事黄亭伟指出,高教领域应按照学术伦理现任方式走、遴聘老师,单独捐赠30亿元是垄断行为,在大学不应该存在一个企业或单位可以单独设立一个学院,是为了教育还是拥有开子公司模式进行专案?他提醒,透过大学自治范畴可以规避许多东西。

赖中强指出,现行《大学法》立法意旨,大学要能够自主,无论是办学方向、课程设计、教授聘任、学生招生,都应该要有大学校务会议、院务会议、系务会议,在学生参与情况下由大学自治自主做决定。台北政经学院董事会职权是什么?如果有任何一点可影响招生、聘任老师、教学办学方向,它就侵害大学自主,除非它承诺不介入任何招生、教师聘任、课程规划、办学方向,但“我们看不到黄煌雄(台北政经学院基金会董事长)公开承诺。”

对此,清华大学澄清,针对台北政经学院的30亿捐款已全数捐入了基金会并信托,捐款人只负责捐钱、不会参与学院运作。至于基金会的功能则在管理基金,而非治校,董事皆由社会公正人士组成,甚至包括4位前教育部长,足昭公信。

针对学生质疑台北政经学院的合约及企画书为何不公开?清华大学表示,校内的竞争型计划及新设院系所计划书均对校内的校务会议代表(含12位学生代表),及校发会委员(含2位学生代表)公开,只是不会放在网路上任不特定人下载或复制,以保障教师个人及学校的权益,希望了解的师生都可以要求阅览。事实上,对台北政经学院有疑虑的学生议员上周才到秘书处阅览合约及计划书。

清华学生上周阅览台北政经学院契约书后认为,“不受既有教育部薪给之限制”、“员工福利退休提拨等不受限于现有校内规划”等与清华大学校长贺陈弘说的“TSE能做的,清华各学院都能做”的说法不同。清华大学表示,这其实是断章取义,计划书中该文字的前面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因此并没有违法之虞。

清华大学指出,各学院目前都有自己的学院经费,也可透过募款方式为教师加薪,一些学院设各种捐赠的讲座、“志圣青年学者”等。这些在教育部核定薪给以外的薪资福利,都是各学院为克服国内大学教授低薪,积极揽才留才所做的努力。“各学院过去已经这么做,未来也会持续进行。”清华大学强调。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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