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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下修18岁 台民众党拟推修订“一宪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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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民众党立院党团14日召开党团会议,会议中通过将以“一宪二法”的方式下修公民权至18岁。民众党说明,将提案删除《宪法》中国民参政年龄的限制,并于2部《选罢法》中订定相关内容,未来若要再调整参政年龄门槛,就无需再涉及难度较高的修宪。

民众党团认为,在中华民国《宪法》中明定选举与被选举人的年龄门槛,这不利于未来修正调整,所以将推出以“一宪二法”的方式下修公民权至18岁,也就是将《宪法》中就国民参政年龄的限制删除,并另外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中订定相关内容,未来若要再降低参政年龄门槛,就不需要再修宪。

民众党团指出,台湾的国民年满18岁就有应考试服公职的权利,且须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但要年满20岁才拥有选举权、23岁才具被选举权。而现今资通讯技术发达且传媒普及,青少年搜集资讯能量大幅提高,参与公共议题讨论的频率上升且年龄降低,显示台湾已迈入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

此外,加上台湾近10年来人口结构面临少子化冲击,走向高龄化社会,15至26岁的人口将大幅减少,而65岁以上人口将剧增,如此不均衡的人口结构会造成高龄人口决定政策方向,而忽略青年发展的政策;因此,扩大公民资格,促进政治体制和社会政策年轻化,才能适时纾缓世代对立的紧张关系,落实真正的世代正义。

民众党团也呼吁,其他各党派委员应共同加入保障青年参政权的行列,民众党团会尽最大努力争取跨党派立委支持共同提案及连署,进一步达到修宪提议四分之一席次的门槛,依照既定期程提出《宪法》修正案,真正做到落实保障18岁青年参政权的选前承诺。

对此,过去相当关注此议题的台湾青年民主协会表示,乐见新国会各党团提出下修投票年龄门槛的规划。然而,各党团不应仅着眼于《宪法》第130条后段的选举权,包含同条前段的被选举权、第45条总统被选举权、《民法》成年年龄门槛及《社会团体法》都是落实世代正义、让青少年成为公民社会一份子的必要法案,也是新国会应努力的目标。◇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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