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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防疫假是否给薪? 人事总处:准假不给薪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5日决议“准假不给薪”;但民众党立委赖香伶认为,政府应先调查需求,不应只有唯一选项。(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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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因应中共肺炎(俗称武汉肺炎、新冠肺炎)防疫政策,劳动部祭出“防疫照顾假”,但是否给薪引发争议。对此,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5日决议“准假不给薪”;但民众党立委赖香伶认为,政府应先调查需求,不应只有唯一选项、只有通令没有配套,她也拟将提案制定特别条例来因应。

中央疫情指挥中心日前宣布,因应全国中小学延后2周开学,家长若有需要可请防疫照顾假,且雇主不得拒绝,但劳动部表示,是否给薪则由各公司决定。人事行政总处副人事长苏俊荣表示,考量不知道疫情未来的发展会如何变化,因此“予以核准,但不给薪”,且不会影响考绩;他也呼吁,全国约35万的公务人员共体时艰。

苏俊荣说明,这项决定是为了让公务员的选择更有弹性,除了可请防疫照顾假外,也可选择请7天有薪的家庭照顾假,超过7天的部分可改请休假或事假。至于公务差勤系统并无防疫照顾假的假别,人事行政总处决定在电脑系统后端进行新的设定,让公务员可请防疫照顾假,近日内将发函给各地方政府。

北市前劳动局长赖香伶:不应只有单一选项

不过,前台北市政府劳动局长赖香伶则表示,她虽肯定人事总处提供“防疫照顾假”的决定,但公家单位仍有适用《劳基法》的员工,同一个单位存在2种不同的制度;且基于紧急性跟临时性,政府应先调查公、私营单位有多少有此需求的家长,再决议要给薪与否或提供津贴,不应将“准假不给薪”视为唯一选项,而没有任何配套措施。

赖香伶表示,“防疫照顾假”是中央援引《灾害防救法》的应变措施或处置,现行法令没有相关规范、过去也没有相关的处理经验,因此卫福部、劳动部、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在法制规划上不能僵化。她也将在立院开议后提案修订《性别平等法》,将“家庭照顾假”延长大于7天;并修正《就业保险法》,提供生活照顾津贴或留停津贴等。

此外,赖香伶也认为,劳动部曾以全国劳工约1千万人、每人半个月薪水2万元来计算,整体而言高达2千亿元的预算,如果用就业保险来处理金额太过庞大,不符事实。现行就业保险基金有1千多亿,本次“防疫照顾假”适用者为家中有12岁以下儿童需照顾的劳工,而全台12岁以下学龄人口约有120万,就算全部的家长都请照顾假,依6成薪给付14天的估算金额才比较如实。◇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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