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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约第三次国家报告 10位国际专家明年3月来台审查

行政院29日下午举行“两公约第三次国家报告发表记者会”,行政院长苏贞昌出席致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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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在8月1日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成立之前,行政院29日发布“两公约第三次国家报告”发表记者会”。院长苏贞昌出席致词表示,这是第一次行政院具名报告,显见台湾从威权时代走到人权时代,见证台湾民主大门渐开。报告完成后,明(2021)年三月下旬将邀请十位国际专家来台审查。

我国非联合国成员,无法成为任何国际人权公约正式“缔约国”,依然积极将国际人权公约国内法化并定期提出国家报告,目前九大核心国际人权公约已有六部公约国内法化并建立报告与审查制度,包括两公约、妇女歧视、儿童权、身障权、种族歧视等六大公约。

尚未国内法化的公约包括,种族歧视、移工权、强迫失踪、禁止酷刑等四部,其中,消除种族歧视公约(ICERD)已在5月8日核定推动,将在三年内提国家报告,此外,强迫失踪、禁止酷刑这两部公约上会期送立院审查但届期未续审;另,劳动部正在研议推动移工权公约,六部公约迄今已提出七次报告。

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报告表示,两公约分别在2012年、2016年提出报告,2020年第三次国家人权报告由政府30个部会及民间团体检视、对话共同完成,明年三月下旬将邀请十位国际专家来台审查,每4-5年进行一次循环检视,先国内两轮审查后,再邀国际专家审查,最后形成结论意见,作为民团监督依据。前两次报告在总统府国家人权咨询委员会提出,监院国家人权委员会8月将成立,人权咨询委员会阶段任务结束,第三次报告由行政院接棒做,仍由法务部主责。

此外,近期香港自由与人权受到冲击,港人来台寻求政治庇护,两公约规定不得将之驱逐回母国,台湾未有“难民法”如何在两公约架构下回应香港人权需求?罗秉成表示,目前陆委会提出“援港专案”还有“港澳条例”足够适用及弹性,两公约“难民处理”原则也会遵循,会持续努力回应公约基本精神。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会后表示,港人受政治迫害来港也可比照先例,给予停留,不遣返母国,等待转往第三地。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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