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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OTT平台新规9月初上路 台NCC:仍可免翻墙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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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8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针对中资背景的OTT平台,经济部日前公告新增相关规定,明订禁止透过代理或经销迂回在台非法经营,规定预计9月3日上路实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表示,规定上路后,消费者仍可以“免翻墙”观看影片,但因相关电信及经销商业者都不能与其合作,可能会影响影片观看品质,另后续消费行为也将成为“跨境消费”。

经济部近日预告新增“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代理、经销大陆OTT服务,防止大陆OTT如爱奇艺、腾讯等,透过代理或经销迂回在台非法经营,预告期间为14日,将于9月1日期满、9月3日正式上路,这也意味着,未来“中资”背景的OTT平台服务,都不能在台落地。

NCC19日召开例行记者会,NCC发言人翁柏宗表示,待经济部公告上路后,将会发函给电信业者、ISP业者及爱奇艺台湾经销商欧锑锑娱乐等业者,后续业者将不能代理广告及相关业务。

翁柏宗表示,爱奇艺的内容服务器是在香港,台湾消费者后续仍可跨境收看, NCC后续执行并没有所谓平台下架或采取封网手段,爱奇艺平台在9月3日后消费者还是可以“免翻墙”观看,只是相关业务不能在台湾落地,像是台湾代理商不可以继续经营,客服也不能外包。

这也意味着,在9月3日相关规定上路后,若消费者原本就是爱奇艺付费会员,仍可以观看平台影片,只是台湾电信业者无法提供传输及服务器业务,可能会影响影片观看品质,另若消费者想在规定上路后,加入会员,相关消费就会属于境外交易,台湾在地将不再提供客服服务,无法明确保障消费者权益。NCC法律事务处处长黄文哲坦言,但若存在消费纠纷,面对中国企业消费者可能也无法找到协商管道。

另外,黄文哲表示,就政府立场来说,也不希望具中资背景的OTT平台通路扩大,因为通路扩大后,可能会取代国内OTT平台业者,而台湾影视内容业者为了能在其平台上架,就必须进行“言论自我审查”,出现这样的情形实在“蛮糟糕的”。◇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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