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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吴宗宪案 北院判馆长缓刑须缴10万不骂吴

台湾网红馆长陈之汉资料照。(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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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03日讯】台湾艺人吴宗宪不满“馆长”陈之汉直播时辱骂他而提告,北检起诉陈之汉。台北地院今天(3日)审酌陈之汉认罪,判拘役58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须向公库支付10万元及2年内不骂吴宗宪。

中央社报导,馆长陈之汉7月底赴台北地方法院,在庭上承认辱骂吴宗宪,但强调是因先被吴宗宪呛声才出口反击,“吴宗宪骂人虽都不带脏字,但不代表他说的就是对的,我只是多说了一句‘呷X’,侦查时检察官跟我说,这句话犯规,我也就认了”。

法官当天提议以附条件缓刑的方式,以启自新,条件为缴付新台币10万元,且2年缓刑期间内,不得辱骂吴宗宪。陈之汉回答,他可以马上给钱,承诺后续会克制对吴宗宪的言论。吴宗宪当天未到庭。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陈之汉犯公然侮辱罪,判处拘役58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缓刑2年,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并应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0万元,并不得对吴宗宪为公然侮辱及诽谤行为。可上诉。

责任编辑: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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