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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居住正义 高市府推动“囤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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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方金媛台湾高雄报导)高雄市长陈其迈11月24日宣布推动“囤房税”,未来在符合“自住房屋须不受影响”、“落实居住正义”、“不造成房东转嫁税率或负担给房客”3原则下,采差别税率,推动“囤房税”,以保障市民居住权益,兼顾租税公平。

陈其迈说,囤房税实施前,目前市府已透过兴办10,500户社会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补贴及加强查核红单炒作等机制,增加住宅供给量或提供居住权,让市民安居。高市应税房屋约106万户,非自住约8.4万户,将于今年12月底前拟订“高雄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草案送议会审议,请议会支持。

他强调,实施囤房税最重要是让年轻人居住可获得保障,不仅是租屋降低,也要有合理房价。房子属于消费财,不是用来囤积炒作。

他说,考量各县市区域特性不同,市府将因地制宜规划囤房税适用税率及户数。此外,为避免课征囤房税会伤及无辜,对于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劳工宿舍、建商营建房屋在待销售期间等,予以排除适用并另订其征收率,以符外界期待。

对于高市府宣布实施囤房税,时代力量市议员林于凯表示,“总算走出第一步”。

他说,目前台湾1.5%~3.6%非自住房屋税率,地方政府只能在这范围内调整累进税率,对于打房实际效果有限。在地方政府自治条例能调整范围内,他具体建议:住家用非自住(出租)1.5%、住家用非自住(四户以上且未出租)2.4%、住家用非自住(六户以上且未出租)3.6%、非住家非营业用(空店)2.5%。◇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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