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83岁法轮功学员洪淑云被绑架到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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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05日讯】明慧网报导,辽宁抚顺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洪淑云老人流离失所两年多,2021年9月份刚到家不久,就被警察绑架至抚顺南沟看守所关押。

2019年6月25日,望花区法院人员到洪淑云老人家中,对她非法判刑2年,勒索罚金5,000元钱。老人被送抚顺南沟看守所,经体检血压200,看守所不收,她被放回家。之后老人被迫流离失所。

2017年9月20日,抚顺市望花区工农派出所两个警察闯入洪淑云家,指着手机中的名字对她说,这个人给她送了法轮功真相台历。洪淑云表示不认识那人,没等她说完,警察就乱翻起来,把她家翻得乱七八糟。

过程中,洪淑云一直给警察讲法轮功真相。“我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我没有犯法,你们凭什么抄我家?!”

警察推搡着她,还逼她交出身份证,抢走她的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老人抓上警车。

到工农派出所,洪淑云看到警察已经抓捕了七八位法轮功学员。当天她遭非法审讯,被关了一宿,第二天,被戴上手铐送到南沟看守所。体检血压200,看守所拒收。

此后,警察开车又把她带回工农派出所,在审讯室里,骗她在一张手写的材料上按手印,之后放她回家。

2018年3月,工农派出所警察又将洪淑云劫持到派出所,带到审讯室,说要她签字不炼法轮功,并让她交罚款3,000元。

洪淑云说,自己修炼法轮功后,严重的气管炎、哮喘等都好了,修炼法轮功没错;劝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是有罪的,并表明:“法轮功我一修到底。”

警察让洪淑云交3,000元罚款,她拒绝,说自己没犯法。之后,她大儿媳妇将她接回家。

2019年3月5日,望花区检察院4个人来到洪淑云家,说要开庭审理她的案子,并让她签字,老人拒签。他们就叫她的儿媳作为担保人签了字。

3月23日,望花区检察院的几个人又来到洪淑云家,送来一份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对她的非法起诉书,说法院准备给她开庭,叫她去。

“我走不动,不去!”洪淑云说,“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修炼法轮功合法,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你们开庭是违法,是对合法公民的陷害。”

最后,来人说,她要不去法院,过十天后他们就到她家来开庭。

4月15日,望花区检察院6个人来到洪淑云家,有庭长、公诉人、检察员、代理员等,都不报真实姓名,他们给她念了一份文件。

洪淑云说:“《宪法》第35条、第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法轮功是合法的。你们这是陷害我,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无罪!(你们)迫害法轮功就是在迫害自己。”

老人还真诚地对他们说:“告诉你们,谁善谁恶,你们要分清楚,不要再为江泽民卖命了。”这些人就走了。

5月31日,望花区检察院7个人来到洪淑云家说,她的案子要重新开审,因在她家翻出了680个光盘,其中580个带有法轮功图像。

洪淑云说:“你们这是陷害,你们上次说的证人,我都不认识。”

他们叫洪淑云的儿媳给签字,洪淑云说:“你们这是违法,不许签。”她儿媳没签。

老人接着说:“你们这是诬告陷害,是知法犯法,我要告你们去!人在做,天在看,老天爷有眼睛,你们这是往地狱里走。”

一检察院人员穿上鞋就往外跑。儿媳问:“你们还来吗?”他说:“不来了。”

2019年6月20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人员到洪淑云家,对她非法判刑2年,勒索罚金5,000元钱。老人时年81岁。

之后老人被迫流离失所。

2021年9月份,年已83岁的洪淑云回到家,不久就被绑架到看守所。

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各阶层的修炼者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从1992年在中国传出至今已洪传至一百多个国家,主要著作《转法轮》已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

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却对法轮功发动了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修炼者及其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而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通字(2000)第39号 公通字(2005)第39号文件中清楚的表明,14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宪法》第35条、第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国务院《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对法轮功出版发行已经解禁,法轮功书籍重新获得了合法出版权。

明慧网:被枉判两年 抚顺83岁洪淑云被劫持入狱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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