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立院三读 删除侮辱公署罪 加重侮辱公务员罚则

人气: 142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21年1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会12月28日三读通过《刑法》修正案,除删除侮辱公署罪,但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改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

现行《刑法》规定,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当场侮辱或对于其依法执行的职务公然侮辱者,处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千元以下罚金。对于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三读条文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万元以下罚金。并明定意图侮辱公务员,而损坏、除去或污秽实贴公共场所的文告者,处拘役或6万元以下罚金。

国民党立委叶毓兰于三读后发言表示,近年来妨害公务案件攀升,第一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屡遭民众辱骂,“言论自由不应无限上纲”。她表示,在朝野讨论下,仅三读针对公务员执法时遭受不当言语谩骂、胁迫,虽有遗憾,但已提高对公务员的保障,维护法治秩序。

不过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则于三读后发言表示,支持删除侮辱公署罪的部分,不过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到1年,时力党团态度保留,因为原规定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已经比一般公然侮辱罪高很多,一般只有拘役;修法后只要判7个月以上,就可能入监服刑,这对社会运动可能造成寒蝉效应。

时代力量党团也对修法内容声明表示,严正表达失望与遗憾,批评此一修法方向,不但完全背弃历来众多社运与民间人权团体的共识,也背弃民进党曾经走过的街头、背弃其在野时的提案。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