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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擘与公平会再审之诉 台最高行政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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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近来由于频道代理授权问题致使有线电视产业风波不断,针对凯擘与公平会MG15的行政诉讼,公平会再审之诉15日已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产业人士指出,未来系统业者将更加谨慎制定用户收费机制,有助产业摆脱削价竞争的恶性循环。

凯擘、全球(中嘉旗下关系事业)、佳讯3家频道代理商,在2016年新进有线电视系统业者授权代理的频道时,公平会认定,这3家业者仅针对新进业者设置行政区域总户数15%最低保证授权金(即MG15)的限制,但是既有业者却没有,因此认定这3家业者差别待遇,违反《公平交易法》,重罚共计约新台币1亿2,600万元,并在进行改正方案协商过程当中,表示频道业者应对于新、旧系统业者的授权费用给予一致立场,这3家业者均表不服提起诉讼。

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中,3家频道业者与公平会互有输赢,并各自提起上诉,凯擘2019年获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胜诉,在直接撤销公平会原处分后,全球也在2020年同获最高行政法院胜诉判决。

针对凯擘与公平会MG15的行政诉讼,公平会再审之诉15日已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

产业人士指出,最高行政法院的阐述方向虽然不尽相同,但对未来频道授权市场及公平会后续执法方向有显着影响,在之后的频道授权谈判中,将可能对频道代理商主张的授权条件较为有利,系统业者未来考量成本,并更加谨慎制定用户收费机制,将有助于有线电视摆脱削价竞争的恶性循环。

有线电视市场日前也传出,有业者为抢客户,台北市部分区域出现优惠方案,年缴仅需新台币1,800元,呈削价竞争歪风,资深产业人士感叹,“这个价格是不会赚到钱的。”

业者表示,主管机关应鼓励“破坏式技术及商业模式”的创新业者,借此来带动“鲶鱼效应”,而不是利用“破坏式价格”掀起竞争,引发恶性循环,“使鲶鱼变成鲨鱼”。

“低价竞争是两面刃,伤人伤己。”业者指出,有线电视业者必需找到“留住收视户”的良方,寻求差异化策略一定会比低价竞争来的长久,创造消费者与产业的双赢局面。◇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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