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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泥展延违法仍可挖山 环团吁速修过时矿业法

地球公民基金会、亚泥案律师及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右4)等人29日共同出席记者会,要求行政院尽速将政院版矿业法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审查,让采矿业者得到合理授权使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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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亚泥新城山矿场16日虽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销矿业权展延20年,依《矿业法》规定,亚泥仍可持续采矿不需停工,凸显《矿业法》修法必要。地球公民基金会、亚泥案义务律师谢孟羽、林淑芬等多位立委29日召开记者会指出,亚泥展延违法仍可挖山采矿,要求速修过时《矿业法》,解决矿场展延荒谬现象。

谢孟羽表示,根据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8月31日为止,全台有18个“陆地上”的矿业权,其矿业用地为零,其中位于苗栗的硅砂矿,矿业权从1961年至2021年都没有实际采矿,去年提出展延申请,可能只是为了转手卖好价格给下一位投资客,或等待政府禁采后的高额补偿金,这类想大赚国家财的个案,经济部矿务局都应依法驳回展延申请。

立委伍丽华指出,在原住民族土地的采矿行为,包括矿业权展限在内,都应该践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条第1项,关于原住民族咨商同意的规定,虽然最高行政法院认为,无需修正《矿业法》,国家作成矿业权展限决定前即应践行与原住民族的咨商同意参与程序。但她还是提出《矿业法》修正草案,希望可以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并实践原住民族转型正义与权益保障。

立委林淑芬说,2017年7月立法院首次审查《矿业法》,到2019年修法内容已由原本多达13个版本,整理到仅剩26个条文保留,并送交院会处理。包括合理采矿、主管机关应定期提出整体产业政策评估报告、环境敏感区内采矿需经该管机关同意、移除霸王条款、矿业权者提出关矿计划等,都是具体回应民意的改革作为。《矿业法》的6大争点:加强矿业管理、落实原住民族权益保障、开放资讯及公民参与、删除机关不予展限还须赔偿业者等不合理规定、增订环保监督机制、新法适用范围等,尽可能沟通,以期提出进步且可行的修法内容。

立委洪申翰表示,现行《矿业法》让矿业与采矿者一定必然会承受污名。也许有些采矿业者希望得到合理授权、永续使用,但这部法让采矿业者不论是心存善意还是恶意,都必然成为霸占国家资源的恶霸,都必然会让原住民朋友把采矿业者当作掠夺者,矿权是特权,可天荒地老霸占,造成双方对立。矿业修法最重要是让国家正常管理国土资源,不是不能开采,也不是要消灭特定产业。

立委赖品妤表示,许多年轻世代非常关注《矿业法》修法,甚至有许多的网红、青年KOL,曾多次公开呼吁政府应该尽速修改这部过时老旧的法令。若因为这部充满争议的法律允许,让部分企业能不受监督的开挖土地,那对于土地以及环境破坏造成的外部成本,在几十年后是现在关心矿业改革的这群年轻人要承担的。

地球公民基金会花东山林组主任黄靖庭说,全台目前144个矿业权,69个加上亚泥新城山矿场总共70个矿业权展延申请中,修法刻不容缓,才有办法处理这些案件;另外88个矿业权位于原住民族土地上,修法也应回应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将原住民权益保障的条文放入《矿业法》中,同时矿务局应该面对展延制度的调整、原住民族委员会也应进快健全咨商同意办法的制度。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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