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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新制4/30上路 检举违规限4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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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为避免民众恶意检举泛滥,去年底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明定民众可检举交通违规项目限缩为46项。交通部路政司专门委员李昭贤表示,本次修法是为了兼顾警力及维持交通秩序的平衡,亦可避免恶性检举,新法将于4月30日上路。

李昭贤说明,自1997年开始开放民众检举交通违规至今,伴随手机、录影设备普及,民众举发案件量激增,近四年就增加了四倍,民众违规检举态样数量激增,且侧重在违规停车等,引发社会各界正反意见及舆论的关切。

交通部邀集相关单位讨论,经内政部警政署汇征各警察机关意见,建议民众可检举交通违规,在动态违规上,限缩以对交通安全危害性较高,且警察不易实施稽查取缔的41项违规态样;静态违规上,限缩于路口、公车招呼站、消防车出入口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与秩序之5项违规态样,共计46项态样。

面对过往民众的高密度检举,有检举过头、过激,且违比例原则的情况。交通部表示,盼修法后,能改善当前民众检举交通违规衍生的问题,以提升警察机关执法效能。而针对不在列举项目,民众仍可透过拨打110请员警到场处理。

交通部说明,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自4月30日实施,民众若在施行日期前已经提出检举,但尚未完成查证举发的案件,将以民众检举时的法律为处理原则。也就是说,民众于新法实施前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即使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于新法实施后,尚未完成查证举发作业,仍应适用旧法规定受理民众检举;至于民众在新法实施前违规,如果于新法实施后才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的话,就依新法规定之适用。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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