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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坜女音乐老师拒盘查遭上铐 员警得被关6月

桃园市中坜警分局。(中坜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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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2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中坜音乐女老师詹慧玲遭中坜员警爆发口角冲突,女老师压制逮捕案。桃园地方法院宣判,员警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月、6月,仅前者可易科罚金。对此,中坜分局副分局长詹枝松回应,中坜分局尊重桃园地方法院宣判,针对叶姓员警于诉讼期间身心状态,后续将持续予以关怀并提供相关法律协助及启动员警心理咨商辅导机制。未来除赓续精进员警执法技巧,亦要求处理任何案件,务必依法行政、严正执法,并注意比例原则,以维护警察形象。

2021年4月22日音乐老师詹慧玲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员警盘查,当时拒回答且骂员警“很蠢”,被施以柔道“大外割”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慧玲认为警察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2021年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慧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员警。

桃园地方法院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员警密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察或加速逃逸的行为,难认符合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第1项任一款发动查证要件。

在此情况下,员警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也指出,员警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自然不是“依法执行职务”,女老师说员警“真的很蠢”、“你做的事情违反你的工作”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刑法妨害公务罪,员警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员警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难认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员警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人民对警察信赖,且员警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员警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月。

法院指出,有关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部分,未谕知易科罚金,是因为经公务员部分加重后,最重本刑已逾5年,不符合易科罚金要件,所以这部分不能易科罚金;本件检察官、被告均得上诉。

中坜警分局也表示,未来除赓续精进员警执法技巧,亦要求处理任何案件,务必依法行政、严正执法,并注意比例原则,以维护警察形象。也呼吁民众于警方到场处事时应保持理性平和,配合及支持警察执法,为维护社会秩序与治安稳定共尽心力。◇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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