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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以物绑票 史哲:“类黄牛”都应罚

文化部长史哲20日。(林仕杰/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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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为遏止艺文活动长期以来黄牛票猖獗的现象,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0日审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立委提到,以物易物、以物绑票等算不算黄牛?文化部长史哲表示,只要超过票面金额或定价贩售,都可算黄牛;至于要求买票者穿着清凉,应该都算黄牛,且会涉及其他裁罚。

此次《文创法》修法重点在于增订处罚黄牛行为,修正草案中规定,“将艺文表演票券以超过票面金额或定价贩售者”及“以虚伪资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电脑或其他相关设备购买艺文表演票券,取得订票或取票凭证者”均认定为黄牛行为,亦即加价转售者,以及以不正当方式取得票券者,均认定为黄牛。

不过黄牛乱象频传,以物易物,以物绑票,算不算黄牛?立委张廖万坚指出,以票换票、把热门票券搭售信用卡、名牌包等物品,这种“类黄牛”需要处罚吗?立委黄国书则表示,有卖家要求买票者穿着清凉,并做出指定行为,这涉不涉及违法?

史哲表示,转售只要超过票面价格,不管形式是什么都构成黄牛,应该可以因应所有“类黄牛”行为;至于要求购票者穿着清凉,应该都算黄牛,而且应该还有别的裁罚,有些行为可能违反《社维法》或《儿少法》。

立委范云表示,《文创法》审查因罚锾倍数、刑度未有共识,尚须保留协商,不过文化部与跨党派立委的讨论,皆认同将黄牛定义为“艺文表演票券以超过票面金额或定价贩售者”。范云强调,过去“黄牛没有成交就罚不到”问题,在现行法条框架下已获得解决,未来无论黄牛票是否交易成功,只要有黄牛行为都要受罚。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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