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攻打伊拉克合法性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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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秉钧台北特稿)不论支持与否,第二次波湾战争已在美国总统二十日下令美军对伊拉克进行攻击后成为事实,祗是,美国在许多国家反对声浪中,仍径自对巴格达动武的合法性,已成为美、伊战争中另一引人注目的话题。

从美国的立场而言,华盛顿在外交折冲失败后,决意采取强硬的动武手段对付伊拉克完全合法,因为此举不但是为了美国的自卫,同时也是为迫使伊拉克在面对战争时,能真正销毁它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事实上,白宫在美国总统布希宣布对伊拉克发动攻击后已明白指出,美国有权对伊拉克使用武力,以保障国家安全,并迫使巴格达能遵守联合国的决议。

美国的说法是,尽管国际上已给予伊拉克相当长的时间去销毁它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但因伊拉克总统海珊的拖延及美国的最后通牒未能生效,因此,美国及其盟邦不得不对巴格达采取军事行动,以保护美国人民的安全及维护全球的安全。

观诸美国政府二十日发布新闻时指出,全球已有三十五国参与美国领导解除伊拉克武装的军事行动,并有更多的国家陆续表态支持美国的事实,显示这些国家对美国攻击伊拉克的理由与合法性有一定程度的认同。

不过,从美国对伊拉克开打后,不少国家领袖表达遗憾及反对的声浪看来,似乎美国攻打伊拉克的理由与合法性也已受到严重的质疑。

根据国际媒体的报导,反对美国对伊拉克动武最力的法国总统席哈克就表示,不论战争持续多久,法国已看到战争对未来产生的严重后果。他并清楚指出:唯有联合国有权力为和平采取集体行动。

欧盟轮值主席国希腊外长巴彭德里奥也表示,欧盟与美国的关系,因华盛顿未获得联合国支持即对伊拉克动武,已处在危机之中。欧盟执委会主席普罗迪则认为,美国对伊拉克动武,已使国际社会在联合国内寻求和平解决伊拉克危机的努力付诸流水,并指出,目前必须集中心力,在联合国的主导下,尽速寻求恢复和平的解决方案。

分析这些具有影响力国际政治领袖的谈话,可以看出,美国未获得联合国授权就展开对伊拉克的攻击显然不妥,他们认为,祗有在联合国的架构下,才能解决伊拉克的问题。

事实上,由六十多位国际法学家组成的国际法学家委员会(InternationalCommissionofJurists)十八日在日内瓦召开会议后,公开指出,在联合国没有授权下,攻击伊拉克不但违法,且将造成一项侵略性的战争。

该委员会并认定,在未获联合国授权下,除非为对抗武装攻击进行自卫,否则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使用武力攻击另一个国家。委员会秘书长多士华–贝克更表示:联合国已将这一规定载入它一九四五年的宪章,主要理由是为了阻止那些有使用武力倾向的国家。

依照国际法学家委员会的观点,如果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清楚授权之下发动战争,将造成明目张胆违反禁止使用武力规范的结果,何况,联合国的一四四一号决议案并未授权使用武力。

该委员会法律顾问塞德曼更直言:尽管现在的伊拉克政权毫无疑问必须对多年来广泛且系统化的违反人权负责,但这种应受到谴责的人权纪录的本身,并不能提供一个诉诸战争的法理基础。

对于美国攻打伊拉克是否合法的问题,支持与反对双方的论点可能永远无法交集。但问题是,既然战争已开始,一定会有结束的时候,到时伊拉克的重建、建立新政权与走向民主在未获得联合国授权下由美国独自担纲,可能又会引起是否符合国际法的争议。

由于美国已表态,波湾战争结束后将派遣官员至伊拉克协助重建,并成立新的自由民主政权,对此,目前已有反对的声浪出现;认为在未获得联合国授权下,美国并无权力行使它如同伊拉克保护国的权力,理由是:唯有联合国可以使美国对伊拉克行使的权力合法,并有权对一个独立且具有主权的国家行使暂时保护的权力。

事实上,法国外长维尔宾日前在联合国发表谈话时就已指出,在重建伊拉克的未来上,没有任何国家能够独自声称它所需要的合法性。看来,国际上对美国这次对伊拉克动武合法性所产生的争议,将会继续延烧到战后且不易获得解决。(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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