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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大陆新娘上街头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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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0日报导】(据BBC中文网台湾特约记者杨孟瑜报导)一群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与眷属今天(9月20日)在台北以静坐方式抗议台湾当局将延长她们取得身份证的时间,她们希望能与外国籍配偶享有同样权利。

目前按台湾规定,外籍配偶取得身份证的时间为4年,大陆配偶则为8年,并预计延长为11年。

由大陆配偶们自组的“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所发起的这项抗议活动星期六(9月20日)午后在台北中正纪念堂(即蒋介石纪念堂)大门口展开。不少大陆新娘们带着孩子、推着婴儿车来参与。

她们头绑“反居留延长”的布条,高喊着“反歧视!要身份!”等口号。

她们要求应比照外国籍配偶在台湾的待遇,4年时间即可取得台湾身份证。现场的各式标语中也写着“还我两岸家庭正常权益”,“一个四年恰恰好、两个四年把牙咬、三个四年会死掉”等字句。

对于陆委会主委蔡英文前一天(19日)表示有折衷方案,已获得居留权的大陆配偶并不会延长取得身份证的时间,正在申请居留配额的大陆配偶则可在8年旧制或11年新制择一适用,大陆新娘们则表示,“原本规定就是8年,这怎么能算是陆委会的善意?”

她们在活动现场静坐、唱歌时,有人想到迟迟无法取得身份证,也就无法外出工作养家等遭遇,不禁难过哭泣。

有一位从江西嫁到台湾、现在住在中南部的云林的翁太太一早搭车北上来参加活动。她向BBC记者表示,她已等了七年,希望明年能顺利取得身份证。

望着身旁5岁大的女儿,翁太太心疼地说,她每隔半年就得回大陆一趟,孩子跟着她奔波两岸,都没法子好好学习与适应环境。

目前与台湾人士结婚的大陆配偶以女性居多,台湾通称为”大陆新娘”。根据台湾陆委会的资料,自1992年以来两岸婚姻数量成长相当快速,迄今已超过20万对,目前每年是以3万对的数字急速成长。

台湾关于大陆配偶的规定中,原有旧制规定结婚初期两年,大陆配偶每半年就得“出境”一次,新制取消了这项规定,但取得身份证的时间则从8年延长到11年。

包含新制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已排入立法院下星期的议程中,所以大陆配偶们选在这个周末走上街头表达心声,争取权益。

不过主办单位原本宣称会发动两、三千人到场,但星期六现场参与人数不到一千人。而这项活动申请游行并未获准,因此他们改以静坐和“散步”到总统府前的方式表达诉求。

这也是在台湾的大陆配偶们第三度公开集结进行陈情,只是前两次是到立法院前,这次是首度以总统府为“目标”。

在警力阻拦下,最后只有少数代表递交陈情书,其它大陆配偶们就地解散,结束这场活动,等待立法院下星期的审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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