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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友山投资失利 两度被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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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老荣民徐友山因投资投资公司失利,在与其他投资人成立自救会后,怀疑自救会的干部中饱私囊,提出控告,但未告成还被反控妨害名誉,遭判刑拘役定谳。

七十八年间发生鸿源、龙祥等投资公司陆续停止出金后,荣民徐友山在七十八年7月初才投资富豪投资公司三百五十万元,可是富豪公司随即在该月宣布倒闭,徐某血本无归,当时投资人曾分别成立自救会,展开追讨债务的工作。

富豪的投资人在北、中、南成立自救会,调查富豪的产业并处置、清算,不过此期间能追回的是九牛一毛,徐某八十一年间不满自救会成员郭步嶷等十七人,处分坐落台中县太平头汴坑段六笔土地,及坐落台中市复兴路四段一○○号台银大楼八、九楼之建物、土地持分等不动产,所得价款新台币二亿元,竟与大金公司签下合作契约,转投资兴建纳骨塔,但由于其他因素,造成纳骨塔兴建案胎死腹中,资金又被第二次套牢。

徐某愤而向台中地检署提出告诉,指控郭步嶷等人未经授权而擅自换购纳骨塔,控告郭某等人涉有诈欺、背信等罪嫌,但检方侦查后处分不起诉确定。

徐某被两度套牢相当不满,八十六年5月间在某媒体上买版面刊登他的陈情书,不实指控郭步嶷等人,“将富豪投资公司五十七笔财产盗卖十五亿余元中饱私囊,再勾结大金公司董事长周诗传以纳骨塔诈换富豪投资公司凭证,而在纳骨塔尚未建竣即脱产变卖宣布倒闭,全系骗局”等。

但此举遭郭某等人反控妨害名誉,八十九年法院判处拘役40日定谳,徐某提起再审还是被驳回。

郭步嶷等四人又对徐友山提出损害赔偿,法院判决徐友山需赔偿郭等四人各十万元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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