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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终结 选举无效诉讼十二月三十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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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五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召开“总统副总统选举无效诉讼”言词辩论庭,经过长达十个小时的言词辩论,于晚间七时辩论终结,合议庭审判长宣布本案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四时宣判。

辩论庭虽然有公投绑大选、三一九枪击事件、妨害投票秘密及选务工作违法等四大争点,但双方仅就“公投绑大选”及“选务工作违法”二争点进行重点攻防,认为是胜诉所在。

原告连宋阵营律师指出,公民投票与总统大选投票同一天举行,造成选务工作混乱,影响选举结果,中央选举委员会明显违反选罢法中“办理选举违法”相关规定,形同“球赛中明知球员违规却不吹哨”。

连宋阵营律师说,选罢法的相关规定是确保所有合法具投票权人的意志能真实呈现,中选会依职权可决定公投与总统大选不同一日或分地举办,避免选务工作混乱的情形。

连宋律师主张,中选会未就公投绑大选易造成选务工作混乱做适当处理,使得选举人名册错置、选票遭冒领、会章不确实等选务缺失在多个投开票所出现,估计因此造成不正确的票数高达三十余万张,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因此,只有重新选举,才能维护民主政治与选举结果的正确性。

被告中选会辩护律师则主张公投绑大选“有争议但不违法”,承认因此造成选务工作瑕疵,但因非蓄意行政干预与故意包庇舞弊行为等“故意而明显的重大瑕疵”,不宜因此指控中选会与选务人员有勾结舞弊等“办理选举违法”行为。

中选会辩论律师进一步指出,连宋阵营主张选举名册错置等三十五个投票所开出三十余万选票应视为无效,中选会认为名册错置仅为“领票证明程序瑕庛”,并不影响选票有效性;中选会认为应争执的是违反一人一票、冒领选票及死人投票疑虑的七千多票,但就算这七千多票都成立,仍不足以影响选举结果,不宜以小部分行政瑕疵否决大部分人民基于自由意志所做的决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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