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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終結 選舉無效訴訟十二月三十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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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五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召開「總統副總統選舉無效訴訟」言詞辯論庭,經過長達十個小時的言詞辯論,於晚間七時辯論終結,合議庭審判長宣佈本案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四時宣判。

辯論庭雖然有公投綁大選、三一九槍擊事件、妨害投票秘密及選務工作違法等四大爭點,但雙方僅就「公投綁大選」及「選務工作違法」二爭點進行重點攻防,認為是勝訴所在。

原告連宋陣營律師指出,公民投票與總統大選投票同一天舉行,造成選務工作混亂,影響選舉結果,中央選舉委員會明顯違反選罷法中「辦理選舉違法」相關規定,形同「球賽中明知球員違規卻不吹哨」。

連宋陣營律師說,選罷法的相關規定是確保所有合法具投票權人的意志能真實呈現,中選會依職權可決定公投與總統大選不同一日或分地舉辦,避免選務工作混亂的情形。

連宋律師主張,中選會未就公投綁大選易造成選務工作混亂做適當處理,使得選舉人名冊錯置、選票遭冒領、會章不確實等選務缺失在多個投開票所出現,估計因此造成不正確的票數高達三十餘萬張,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因此,只有重新選舉,才能維護民主政治與選舉結果的正確性。

被告中選會辯護律師則主張公投綁大選「有爭議但不違法」,承認因此造成選務工作瑕疵,但因非蓄意行政干預與故意包庇舞弊行為等「故意而明顯的重大瑕疵」,不宜因此指控中選會與選務人員有勾結舞弊等「辦理選舉違法」行為。

中選會辯論律師進一步指出,連宋陣營主張選舉名冊錯置等三十五個投票所開出三十餘萬選票應視為無效,中選會認為名冊錯置僅為「領票證明程序瑕庛」,並不影響選票有效性;中選會認為應爭執的是違反一人一票、冒領選票及死人投票疑慮的七千多票,但就算這七千多票都成立,仍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不宜以小部份行政瑕疵否決大部份人民基於自由意志所做的決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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