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136)养子女不能为亲父母兄弟姐妹申请移民签证

人气 6
标签:

【大纪元12月8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email protected],P.O.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一百三十六﹕本人以养女身份于1984年来美﹐1992年已入籍并于当年申请本人的亲弟弟来美﹐于2004年5月批准申请。2004年11月份签证﹐但移民官在广州领事馆对我亲弟弟说“你的家姐已被他人领养﹐并自动脱离原家庭关系”﹐从而拒绝我亲弟弟的签证﹐就此﹐我有以下问题请劳烦解答﹕

(1)是否有此法律“养女身份”不能申请亲弟弟来美﹖
(2)若有此法律﹐为什么不当初拒绝本人申请﹖
(3)什么有效方法令本人亲弟弟能成功再签证来美呢﹖

解答﹕你不能为你亲弟弟申请移民签证。一旦你成为别人的养女后﹐从法律上你就永远脱离了与你生父母的关系﹐他们的家庭﹐包括你的亲兄弟姐妹。

当初你在替你弟弟申请I-130时﹐也许你没有附上领养判决﹐也许移民局没有注意到表上是否注明你是被人领养的﹐所以就批准了你的申请。但是在广州领事馆的移民局官员却会严格地审查你和你弟弟是否真为姐弟的关系。因为在法律上你已经断了和你亲弟弟的关系了﹐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你弟弟的签证被拒绝。这一个问题曾经有立案﹐见Young v. Reno, 114 F.3d 879 (9th Cir. 1997)﹐法院判决是“当你同你的父母脱离关系了﹐同你的兄弟姐妹也同时脱离关系了。

你弟弟可以申请H﹐L﹐O﹐P﹐Q﹐F﹐等非移民签证或雇佣类移民签证来美。假如他未婚﹐他可以与美国公民结婚申请婚姻绿卡来美。

大纪元首发,转载请注明大纪元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移民问答(117) 公民子女到21岁才能为父母申请绿卡
移民问答(118) 美公司雇用到大陆工作身份及税收问题
移民问答(119)有条件绿卡期间最好大部分时间同配偶度过
移民问答(120) H-1B入境后身份给的日期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