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诉江案判决不具管辖权 律师不服上诉

不服法院对诉江案的判决,律师小组发言人朱婉琪偕同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昨天下午(十二日)前往台湾高等法院递状上诉。(摄:大纪元摄影记者苏昭蓉)

人气: 1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赵晓慧台北报导)台湾七位法轮功学员以《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于去年十一月间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案,控告中共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等三人官员违反“残害人群罪”。高等法院今年一月十七日做出“管辖错误”的判决,认为对江泽民等被告不具管辖权。六名自诉人及律师小组表示不服,于昨天下午向最高法院声明上诉。

律师小组称 判决无法令人信服

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台湾发言人朱婉琪,偕同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昨天下午(十二日)前往台湾高等法院递状,递状后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向外界说明上诉的理由,立法委员林浊水、台大政治系教授明居正、台大法律系教授谢铭洋也到场声援。

朱婉琪表示,高等法院判决无管辖权的理由,仅因自诉人无法以“积极之事证”证明返台后身体及精神有何新产生的严重伤害,便认定被告犯罪的“行为地及结果地”均在中国,因此台湾高院表示无管辖权。

但朱婉琪认为,在认定对本案有无管辖权的程序阶段,就要求自诉人提出“积极之事证”,毫无法律或法理依据,仅依此理由而判决“管辖错误”,无法令律师及自诉人信服。

管辖权的正当性,朱婉琪说,自诉案中曾提出四点法律见解,但对于以下三项高等法院均避而不谈、只字未提:包括(1)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最高法院两个判决,在中国大陆地区犯罪仍应适用中华民国法律处罚。(2)即便将大陆地区视为中华民国领域外也应有《刑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3)《残害人群罪》在国际人权实践上对“普遍管辖”的认定等,即一个行为人不论其国籍,在任何地方对某人犯下“残害人群罪”,所在地的法院即可依当地法律对此种反人类罪行予以管辖及制裁。

朱婉琪说,高院就以上三项,未载理由就拒绝管辖,也无法令自诉人及律师小组接受,因此决定上诉最高法院。


递状后赴立法院召开记者会,立法委员林浊水、台大政治系教授明居正、台大法律系教授谢铭洋到场声援。(摄:大纪元摄影记者苏昭蓉)
递状后赴立法院召开记者会,立法委员林浊水、台大政治系教授明居正、台大法律系教授谢铭洋到场声援。(摄:大纪元摄影记者苏昭蓉)

律师呼吁法院重视“残害人群罪”的立法精神

朱婉琪指出,《残害人群治罪条例》的精神在于“防止”及“惩治”,目前“残害人群罪”多偏重于“事后的惩治”,且以大多数人的牺牲为代价,而“防止”的国际人权实践也远远不足。目前除了台湾,还有德、美、韩、比利时、西班牙提出控告江泽民等被告的类似诉讼外,芬兰、瑞典、丹麦、英、法、爱尔兰、日本也在积极准备诉讼中,“诉江案”将是继西班牙独裁者皮诺契特案之后,全球最大规模、最广泛地控告国家领导人的国际人权诉讼,“诉江案”的目的很清楚,就是为了“防止”及“惩治”像江泽民独裁者这种灭绝人性的反人类罪行。

朱婉琪说,“国际刑事法庭”最高检察官的助理已得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实况,全球也已有八百位律师支持诉江案,而今年一月瑞典的“新时代Genocide”国际会议期间,共有八个国家十多位的律师联合签署声明给法国政府,不满法国政府在胡锦涛访法期间侵害法轮功学员的表达自由,这都显示全球正义的力量正在凝聚。

朱婉琪进一步表示,在上述研讨会中,国际法律学者也认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纯属个人的犯罪行为,并非一个国家的主权行为及合法行为,所以并不应具元首豁免权,江泽民绝对无法逃脱其反人类的罪责。

朱婉琪呼吁台湾的司法界及法院,不要受司法以外的因素干扰,给予台湾法轮功学员司法救济,以彰显司法正义。

朱婉琪还说,《残害人群治罪条例》与《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内容一致,是一条具有国际人权标准规格的法律,希望最高法院能衡酌国际人权法上对于“残害人群罪”中对于反人类罪行的管辖见解和实践,落实该条例与国际人权标准同步的立法精神。

张清溪也表示,残害人群的犯罪都是事后追查,对人权的保障明显不足,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还在进行,是现行犯行为,台湾法轮功学员提出诉讼是为了讨回公义,他呼吁台湾司法单位能积极保障台湾人民,做出正义的判决制止现行犯,写下划时代的意义。

律师称 台湾诉江可创造两岸双赢

对于台湾高等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朱婉琪推断原因有二。其一,法院顾虑政治现实,逮捕与引渡江泽民有困难,因此法律效果不大,但她认为这忽略了《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及《残害人群治罪条例》的立法精神,这是彰显台湾保障人民人权的决心。其二,顾忌两岸分治的敏感状态,但她仍呼吁台湾法院能回归司法正义,为捍卫台湾人民的权益立下新的里程碑。

至于诉江案是否可能会升高两岸紧张?朱婉琪说,这个案子反而是创造两岸双赢,因为胡温上台后在国际上从未公开表示要镇压法轮功,这个镇压完全是独掌军权的江泽民一意孤行。若胡温将江泽民送上国际法庭或遣送至他国接受审判,更能彰显中国政府的新领导人对国际人权的重视,而赴中国投资的台商及外商也能够更安心,一改中国政府不尊重人权的恶劣形象。

此案缘起于林晓凯等七位台湾人民,在过去三年间陆续前往中国大陆地区探亲、访友、出差,但因其法轮功学员身份而遭非法逮捕、关押、暴力取证、伤害,经释放返台后,七人决定向江泽民讨回公道。

除了上诉的七名法轮功学员外,还有目前至少有程曦、程士洪、张琼及项立杰等四位大陆新娘的学员遭非法判刑及关押。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